蒙古三大历史著作
指《蒙古秘史》、《蒙古黄金史》、《蒙古源流》三部蒙古著名编年史(详见2336页、2341页、2337页)。
指《蒙古秘史》、《蒙古黄金史》、《蒙古源流》三部蒙古著名编年史(详见2336页、2341页、2337页)。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掌管司法、户籍的官员。为召片领之下的四大怀朗(官名)之一。与各勐※召勐的※波朗共同组成议事庭,是议事庭主要成员之一。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百田级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速古为※伯德部下之一石烈。
唐朝纳抚新罗和※奚族所置州名。据《新唐书》载,唐高宗总章(668—670)年间初置,以安顿新罗归附民户。侨治良乡县之古广阳城,隶幽州都督府。领县1:归义县。后废。唐玄宗开元二十年(732),信安王李祎
清代八旗成员所占有的田地。始于天命六年(1621),清太祖努尔哈赤在辽沈地区实行“计丁授田”,每一成年旗丁授田6垧。后继续推行此制,于顺治元年(1644)至康熙(1662—1722)初年,清政府先后进
藏语音译,意为“管家”。解放前四川甘孜藏区麻书地区土司的私人管家。由土司在全乡较富裕的※“枪差”或※“马差”中指定,任期两年,每任五人。除原有份地外,土司再多给一定数量的土地,让其管理,收入作为土司或
春秋后期赤狄反晋起义首领。周定王十三至十四年(前594—前593),赤狄潞氏、甲氏、留吁、铎辰等部先后被晋景公击灭,部众大部并入晋,成为农奴或军卒。因不堪晋国的奴役,不断进行反抗。周敬王二十四年(晋定
地名。原名霍耳章谷。为霍耳章谷安抚司地。踞大雪山之西,中跨鲜水。北界色达,东连道孚,南临瞻对,西接甘孜。为川藏出入要津。有章谷、孔撒、麻书、朱倭、白利五族,史称霍耳五家(其远祖为蒙古,藏文史籍称蒙古人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满洲源流考》作呼尔哈河卫。永乐六年(1408)三月,暖暖河等处女真野人首领普速等120人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答罕山等8卫同时设立,以普速等为指挥、千户。清代有呼尔哈河
见“叟”(1703页)。
藏语音译,唐代吐蕃掌管刑名狱讼的官员。相当于汉地之刑部尚书或断事官。长庆三年(吐蕃彝泰九年,823)所立《唐蕃会盟碑》,记有此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