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货币租
清代蒙古阿拉特(平民)向封建领主缴纳的一种赋税。原为劳役租和实物租,货币流通后,渐改为货币租。阿拉特将自己的牲畜和畜产品出售到市场后,换取货币,然后向其封建领主缴纳赋税。19世纪以后,随着蒙古地区招垦放荒,农业与半农半牧区的扩大,货币地租日趋发展,逐步取代实物租和劳役租。
清代蒙古阿拉特(平民)向封建领主缴纳的一种赋税。原为劳役租和实物租,货币流通后,渐改为货币租。阿拉特将自己的牲畜和畜产品出售到市场后,换取货币,然后向其封建领主缴纳赋税。19世纪以后,随着蒙古地区招垦放荒,农业与半农半牧区的扩大,货币地租日趋发展,逐步取代实物租和劳役租。
明代四川土司名。“阿用簇”又作“阿容簇”。宣德十年(1435)五月置,秩正七品,设长官吏目一员。属松潘卫,治所在今四川松潘西南境,地近黑水。宣德二年(1427),千户钱宏等因朝廷调发松潘官军往征交趾,
书名。又名《滇记》。1卷。署名“明杨慎撰”。实由无名氏将白文《白古通记》、《玄峰年运志》译成汉文,加入有关史籍之记载,稍事编纂,最后由杨慎“删正”而成。约成书于嘉靖(1522—1566)初年。内容主要
1820—1887清代蒙古族学者。字韵琴,号恺庭。蒙古正蓝旗人。幼聪慧好学,道光十六年(1836)中丙申科三甲进士。出任江西余干县知县。同治九年(1870),任江西南康府知府,候补道。著有《南康府志》
旧时西藏东部一隅的割据土酋。又作“甘南木王”、“呷纳木王”、“波密王”、“噶朗木第巴”。藏语音译,“噶朗木”意为“天”或“上”;“第巴”意为“酋长”、“头人”。相传吐蕃第八代王止贡赞普被其大臣所杀,赞
清朝大臣。蒙古族。历仕太宗、世祖、圣祖三朝。崇德年间(1636—1643)任一等侍卫。顺治(1644—1661)初,累进世职二等轻车都尉。睿亲王多尔衮摄政时,曾扈从世祖福临幸多尔衮官邸。及世祖亲政后,
西双版纳傣文文献记载的历史分期。传说此地傣族是从“勐色本”地方迁来。其历史分为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傣语称“滇乃沙哈”,并谓此时期的性质为“莫米召、莫米宛、莫米尚”,意为:“没有官、没有佛寺,没有负担(
见“哈鲁门山千户所” (1645页)。
?—1832清朝大臣。满洲正蓝旗人。伊尔根觉罗氏。乾隆五十三年(1788),由官学生挑补鸿胪寺鸣赞,寻以同知用。嘉庆初,镇压豫、川、楚白莲教义军余部,历任同知,赏知府衔。十二年(1807),补绥定府知
?—598隋代西爨领主。一名爨玩、震玩。宁州(今云南晋宁东北)人。南北朝宁州刺史※爨瓒之子。开皇(581—600)初,遣使朝贡,以其地置恭州(今云南昭通)、协州(今云南彝良)、昆州(今云南昆明西),授
见“阿里万户”(12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