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饮食禁忌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进食时不得将已入口之食物吐出,据约翰·普兰诺·迦宾尼《蒙古史》载,如果这样做了,就要在帐幕下挖一个洞,将人从洞里拖出来杀死;也不得将酒、乳等饮料倾出器皿,否则就会招致雷电将牲畜击毙;接人所授肉不得以左手,骨髓在被吸尽之前,不得将骨头丢弃,等等。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进食时不得将已入口之食物吐出,据约翰·普兰诺·迦宾尼《蒙古史》载,如果这样做了,就要在帐幕下挖一个洞,将人从洞里拖出来杀死;也不得将酒、乳等饮料倾出器皿,否则就会招致雷电将牲畜击毙;接人所授肉不得以左手,骨髓在被吸尽之前,不得将骨头丢弃,等等。
唐代吐谷浑人墓志。唐玄宗开元二十六年(738)刻制。1927年出土于甘肃武威县南60里青嘴喇嘛湾。原存武威文庙。石方1尺4寸,志文19行,行23字。志盖有2寸正楷“大唐故代乐王上柱国慕容明墓志之铭”1
见“罗武”(1415页)。
蒙古尼伦诸总之一。又作巴鲁刺思、把鲁剌思,巴鲁刺。与成吉思汗所出孛儿只斤氏同源,皆出自孛端察儿(成吉思汗十世祖)。据《元朝秘史》,为巴鲁剌台后裔。相传其身材魁伟,食量过人,故名,后子孙遂以为氏。逐渐繁
①汉(匈奴)刘聪年号。311—315年,凡5年。 ②南凉景王秃发傉檀年号。408—414年,凡7年。
关隘名。在今山西右玉县北部。长城要口之一。古名参合陉。《水经注》:“参合陉……北俗谓之仓鹤陉,道出其中,亦谓之参合口”。地当山西至内蒙古之咽喉,自古倚为要塞。明嘉靖中(1522—1566)筑杀虎堡城以
见“议榔”(614页)。
明代东蒙古土默特万户的另一名称。明代汉籍称其有“三枝十二部”,或云“共六大部落、一十二哨,东六、西六分巢”。今人据《蒙古源流》、《恒河之流》等考证,该集团应包括蒙古勒津(满官嗔)、多伦土默特(多罗土蛮
见“斡朗改”(2426页)。
蒙古族喝的肉汤。出自《蒙古秘史》,蒙古语音译,同书亦音译作暑冽。《华夷译语》、《鞑靼译语》等译作书连。在茶叶传入蒙古之前,或在缺乏茶叶的情况下,蒙古族除了饮用奶、酸奶和奶酒之外,亦饮用肉汤解饥渴。《蒙
元世祖朝蒙古牧民起义首领。蒙古族。至元二十七年(1290)秋,因不堪忍受蒙古封建领主的剥削和奴役,联合布四麻、兀者台、出春伯驸马、朵罗台、兀儿答儿、塔里雅赤等,率蒙古牧民发动起义,与官府抗争,与诸领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