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饮食禁忌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进食时不得将已入口之食物吐出,据约翰·普兰诺·迦宾尼《蒙古史》载,如果这样做了,就要在帐幕下挖一个洞,将人从洞里拖出来杀死;也不得将酒、乳等饮料倾出器皿,否则就会招致雷电将牲畜击毙;接人所授肉不得以左手,骨髓在被吸尽之前,不得将骨头丢弃,等等。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进食时不得将已入口之食物吐出,据约翰·普兰诺·迦宾尼《蒙古史》载,如果这样做了,就要在帐幕下挖一个洞,将人从洞里拖出来杀死;也不得将酒、乳等饮料倾出器皿,否则就会招致雷电将牲畜击毙;接人所授肉不得以左手,骨髓在被吸尽之前,不得将骨头丢弃,等等。
全名“大唐故右骁卫大将军薛国贞公阿史那府君之碑”。上元二年(675)立。原在陕西醴原县北20里,昭陵南10里。碑已佚。文存岑仲勉《突厥集史》下册。※阿史那忠(610—675)为唐朝突厥将领,征伐西域、
十六国之一。昌黎棘城(今辽宁义县西北)之鲜卑慕容氏所建。前燕建熙十年(369),前国君慕容皝子慕容垂因与太傅慕容评不睦,投奔前秦苻坚。次年,助秦灭燕。后乘前秦淝水之战兵败之机,于晋太元九年(384)举
现仅见刻有契丹小字的杯盏。原存清朝宫内,乾隆皇帝曾作题款,今已为美国福开森收罗至海外。玉质。盏底阴刻契丹字2行,按原字分刻,共11原字。第1行意为“太后诞日”,第2行意尚不明。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与永乐六年(1408)三月所设益实卫和正统后所设亦实卫均称作伊实卫。
明代蒙古的贫民。亦译作恩滚洪。蒙古语意为“普通人”。为蒙古平民(阿拉特)中的下等阶层,占平民的多数。拥有少量牲畜或无畜,生活贫苦。因无力缴纳贡赋(阿勒巴),成为领主征用劳役和兵役的主要对象,是社会劳动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宗贝子旗。雍正三年(1725)置。和硕特台吉瑚鲁木什曾孙固山贝子车凌敦多布族裔。以丹巴为札萨克,掌旗务。下分设佐领6。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青
苗族婚俗。旧称摇马郎。不同地区名称各异,有会姑娘、跳月、跳场、跳花、坐月、坐寨等称。男女青年通过对歌自由选择佳偶的社交活动。源于原始社会氏族外婚制。最初尚存有野合或提供宿寨房等遗风。近代多在节日、农闲
青海西宁藏族的俗称。即朱户勒汪什科、鲁仓、折科、阿里克、郭密、的扎、隆武、阿楞8族。多居大通河北、共和县、贵德南部、同仁县、循化县境内。兼营农、牧业,生活习惯接近汉族。
清朝将领。蒙古镶黄旗人。原为厄鲁特人。乾隆二十年(1755),投附清朝。从定边将军兆惠击霍集占(小和卓),战于霍尔果斯,降布鲁特头人图鲁启拜等,以功授蓝翎侍卫。护送哈萨克使臣赴京,迁三等侍卫。继从定边
吐蕃大臣。又作桂干,意为“桂氏师长”,又称论钦波桂氏。赞普赤德祖赞(704—755年在位)及赤松德赞(755—797年在位)时人。又称“执法大臣”(却论),出身桂氏族。赤德祖赞死后,反佛大臣※马祥仲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