蕃汉二字院
西夏官署名。是七等司品以外的机构,同次等司。景宗元昊大庆元年(1036)置,掌管与邻近王朝、民族的往来文书。汉字院掌管与宋朝的来往表奏,中写汉字,旁列蕃书(西夏文)。蕃字院掌管与吐蕃、回鹘等往来文书,用蕃字书写,再分别副以其它文字。因蕃字地位最高,故蕃字院受到特别重视。
西夏官署名。是七等司品以外的机构,同次等司。景宗元昊大庆元年(1036)置,掌管与邻近王朝、民族的往来文书。汉字院掌管与宋朝的来往表奏,中写汉字,旁列蕃书(西夏文)。蕃字院掌管与吐蕃、回鹘等往来文书,用蕃字书写,再分别副以其它文字。因蕃字地位最高,故蕃字院受到特别重视。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合鲁不只为辽太宗※永兴宫下之一抹里。
参见“菁民”(1988页)。
见“拓跋力微”(1359页)。
?—1800清代云南拉祜族反清首领。云南省澜沧县人。拉祜族。嘉庆四年(1799),响应双江以※李文明为首的拉祜族农民起义,率澜沧拉祜族农民起义军渡辣蒜江到双江与李文明义军会师,共同指挥攻打缅宁城,并占
约1793—1841清朝将领。蒙古镶黄旗人。蒙古族。博罗忒氏。原名裕泰,字鲁山,号舒亭。副都统庆麟子。嘉庆进士。初任京官。道光六年(1826),历任地方道府。十九年(1839)由江苏按察使授巡抚。任内
书名。清汪辉祖撰。50卷。成书于嘉庆六年(1801)。作者生平有志于厘正《元史》事迹之舛阙,音读之歧异,不假旁书,仅凭《元史》本文前后互证,抉择异同,从而了解其中谬误,为之辨正,故名《本证》。本此校勘
清朝武官。蒙古正白旗人。博尔济吉特氏。世居翁牛特地方。原为察哈尔部宰桑。天聪六年(1632),察哈尔林丹汗兵败,遂率700人来归,以多尔机达苏喇海等百余人复叛,率众围之,与之偕至,受太宗嘉奖,特授二等
古水名。《汉书》已见其名。简称辽水;唐时又省称小辽,小,一作少,也称贵端水;唐以后又称沈水,今浑河(《辽史》有浑河、沈水之名)。源出今吉林省哈达岭西南麓,自辽宁清原县西南流,经新宾、抚顺、沈阳、辽中、
又名嘎卓语,我国云南自称卡卓的蒙古族使用的一种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主要分布在通海县新蒙乡的若干自然村落。使用人口6400左右。以新蒙乡白阁村的卡卓语为例:语音特点有单辅音23个。塞音、塞擦
见“乌苏里江”(34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