蛮司合志
书名。清毛奇龄(号西河)撰。成书于康熙朝,共15卷,主要记述明代“自洪武暨崇祯一十六朝二百七十余年之间”湖广、贵州、四川、云南、两广等省土司的沿革、背向,及朝廷剿抚恩威政策的利弊得失等史实,对研究明代土司制度颇有参改价值。
书名。清毛奇龄(号西河)撰。成书于康熙朝,共15卷,主要记述明代“自洪武暨崇祯一十六朝二百七十余年之间”湖广、贵州、四川、云南、两广等省土司的沿革、背向,及朝廷剿抚恩威政策的利弊得失等史实,对研究明代土司制度颇有参改价值。
1571—1640明末青海高僧。藏族。系塘让寺修建者。20岁赴卫地求学,获得林赛噶居学位。29岁任哲蚌寺之嘉哇喇嘛。34岁回到多麦地区。万历四十七年(1619),按四世班禅罗桑却吉坚赞法旨和赐予之寺院
1070—1142金初将领。上京(今黑龙江阿城)纳邻河人。后徙咸平路梅黑河。女真族。阿勒根氏。勇毅善射。金初,领谋克、猛安,随军伐辽,每战皆克。皇统元年(1141),以功擢宣威将军。翌年,授同知通远军
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大而峻”之意,是描绘山的形容词。金代女真族人有以此命名者。如世宗子完颜斜鲁,封越王。
参见“布摩”(463页)。
清朝政府在正俸之外按等级另行支给官吏的银钱。在新疆,初由政府发给执照,令伯克在乡间自行筹措。乾隆四十年(1775)后,改为由政府征收并发放。执掌税务、词讼、水利等伯克因属肥缺,不予支放,称“不支养廉伯
元末明初诗人、书法家。回回人。先世西域人。家居钱塘(今杭州市)。年轻时,与弟伯俭、伯让相友爱,日以考经论史为事,潜心性理之学。诗作,学韦应物、柳永。工书法,取法王羲之、王献之。
见“俟吕邻部”(1690页)。
藏传佛教寺院,亦称“德钦寺”,德禅寺等,藏语称“抡莫德千群科林”,意为“拉莫大东法轮州”。在青海尖扎县境内。拉莫三世阿旺罗桑丹贝坚赞于康熙二十一年(1682)建。属格鲁派寺院。原有经堂2座170余间,
?—1668清朝将领。蒙古科尔沁部人。博尔济古特氏。察罕子。天聪五年(1631),从征明,围大凌河,败监军道张春等援兵。六年朝觐太宗皇太极。八年(1643)正月,尚郡主,封和硕额驸。数年中屡随军征明,
1922—1945民国时期新疆维吾尔族革命诗人。又译鲁特夫拉·穆塔里甫。新疆尼勒克人。早年曾先后就读于伊宁塔塔尔小学、伊犁俄罗斯中学和迪化(今乌鲁木齐)省立师范学校。自1937年起,开始在《伊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