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贺钵
即“诺曷钵”(1954页)。
即“诺曷钵”(1954页)。
藏语音译。即镰刀。四川甘孜藏族地区康定地方所用的一种生产工具。刀为铁质、弯形,长约8寸,宽约1寸,刃口有细齿,装以木柄,主要用于收割青稞。
清代旗仆解脱奴籍和在旗籍上开始署名自立门户者的通称。八旗奴仆,本主听其出户者,曰开户;已开脱奴籍而又仍留于旗内者,则应在《丁册》中“开户”项下开造姓名及其三代履历,亦曰开户。因丁册又称丁档,旗籍也谓旗
西域古地名。见《元史·世祖本纪》。同书又作罗不。至元十九年(1282)九月,世祖忽必烈批准在罗卜立驿。《马可波罗行纪》等书云其地为一大城。即今新疆若羌县。
旧时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社会有关债务清偿和人身抵债的规定。(1)凡丈夫借钱,妻子不知,死后妻子不负责清偿。(2)凡父亲借钱,死后由儿子清偿,但只付本,不付息。(3)凡借钱时未言明利息,时间过长,债主索利
辽代契丹大字、汉字合刻墓志。上右部刻契丹大字19行,271字;下部刻汉字24行,511字,两者不对译。契丹字尚不可解,汉字叙墓主人身世。耶律延宁(946—985),官至※羽厥里节度使。墓志于1964年
见“扎岭卫”(192页)。
清代新疆伊犁携眷驻防兵。乾隆二十九年(1764)自盛京徙置。初有兵千名,眷属3275口。自立1昂吉、6佐领。后增至8佐领,分八旗。领队大臣1人、总管、副总管各1人。每佐领设佐领、骁骑校各1员、领催4员
?—1664明末清初土族官员。青海民和(一说西宁)人。东府第八世土司李化龙之侄。明末任副总兵。崇祯十六年(1643)冬,李自成起义军贺锦部攻占甘凉及土司衙门东山城(今青海民和),只身逃西宁。次年春,义
见“哀册”(1717页)。
见“巴答卫”(412页)、“卜答卫”(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