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安
见“十二安”(8页)。
见“十二安”(8页)。
见“沙马宣抚司”(1130页)。
地区名。位于今辽宁省东南部。清光绪二年(1876)置,治所即今辽宁省凤城县。辖域东西665里,南北400里。东界兴京府辖安县,西邻奉天府盖平县,南临渤海,北接兴京府怀仁县。商属貊地。汉
藏语音译,意为“地皮税”或“地方差”。又称“渝差”。旧时西藏江孜地区堆穷(小户)向差巴(支差的人)交纳的差税。差巴领种的差地,所有权属西藏地方政府,需支差。堆穷住在这片土地上,即不支差,又喝此地水、拾
见“东乡族”(510页)。
清后期统治蒙古的一种政策、措施。清政府原在蒙古地区实行封禁政策,严禁汉民前往耕种定居,后因蒙古王公私自招流民开垦,既成事实,至晚期复因实行“新政”,大量放垦,汉民留居蒙地者日多,乃在汉民集中地区,割旗
书名。旧题南宋叶隆礼撰。纪传体辽代史,凡27卷。书成于南宋末至元初。隆礼号渔林,嘉兴人。淳祐七年(1247)进士,由建康通判历官秘书丞。据书首进书表,书在淳熙七年(1180)上进,这与作者经历和书的内
书名。中国伊斯兰教著作。清末经学大师马复初著。2卷。约同治二年(1863)成书。复初,字德新,云南大理人。回族。精通阿拉伯文、波斯文及伊斯兰教经典。学通儒、佛、道、伊斯兰四教。本书借用儒佛道三教之哲理
参见“民屯”(666页)。
阿拉伯语。又译为刁完,其义有二:一、国家中央行政机关或政府办公处;二、诗集或词汇。
官名。清代在川、滇、黔、甘、湘、鄂等少数民族聚居区所置世袭武职土官,以当地首领或大头目充任,颁给印信或号纸,为五种土弁之一。秩正六品或从六品。管理本辖区军民事务,按例进贡,有的纳粮。遇战事听调随官军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