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桑扬敦
吐蕃时期“七良臣”之一。松赞干布(617?—650)时吐蕃大臣。尼雅氏之子。又号称“不可缺少的四大臣”之一,政绩卓著。早期吐蕃居民均居山上,以岩洞为室,经其提倡,吐蕃居民从山上迁居河谷地带,建石屋以居,并改建城镇,在最高处建造堡塞。此种聚落布局及民居形式为后世藏人所延袭至今。被誉为吐蕃七贤臣之第五。
吐蕃时期“七良臣”之一。松赞干布(617?—650)时吐蕃大臣。尼雅氏之子。又号称“不可缺少的四大臣”之一,政绩卓著。早期吐蕃居民均居山上,以岩洞为室,经其提倡,吐蕃居民从山上迁居河谷地带,建石屋以居,并改建城镇,在最高处建造堡塞。此种聚落布局及民居形式为后世藏人所延袭至今。被誉为吐蕃七贤臣之第五。
满语音译。清代东北地区八旗内未经挑甲考试的幼丁。“幼丁”习惯语,不限于年幼,成壮者亦称之。它与挑甲落选的※余丁有异,亦与支领钱粮的※养育兵不同。非谓西丹不图进身军伍,实因其人数众多而八旗兵额有限,年复
1482—1519明朝将领。字元中,号玉冈。安徽凤阳府定远县(今安徽定远县)人。回族。沐瓒之孙;沐诚之子。父母早逝,年10岁,授锦衣卫指挥佥事。沐琮抚为子。弘治十年(1497),嗣琮黔国公爵,敕佩征南
藏语音译,又作明玛约、明俄约,意为“非主非仆”。旧时西藏江孜地区农奴阶层中的一个等级。即主人家无工资的“佣人”。绝大多数是从小收养在主人家为奴及破产或与主人有特殊关系者。有自己的属主,每年要向属主交纳
西域地区特产的一种棉织品。以龟兹所产尤佳,常以之代钱货。大中祥符三年(1010),龟兹王曾遣使贡于宋。
①辽景宗天赞皇帝耶律贤年号。969—979年,凡11年。 ②(?—1808)清朝大臣。蒙古正白旗人。图伯特氏。靖逆将军纳穆札勒子。初由亲军袭爵,授乾清门侍卫。从征金川,力战,迭克要隘,擢陕西兴汉镇总兵
参见“哈柯文化促进会”(1644页)。
原西藏地方政府所辖专区级行政机构之一。亦称亚东总管。原为一个商务总管,后兼理民政,驻下司马,辖上、下亚东和帕里宗。亚东商务总管成立前,上、下亚东属帕里宗宗本管辖。设四品俗官,征收出入藏印货物税,并办理
?—1764卫拉特蒙古杜尔伯特部台吉。绰罗斯氏。达赖台什弟保伊勒登曾孙。乾隆十八年(1753),从“三车凌”附清,封札萨克辅国公。二十年(1755),从清军征达瓦齐,追至天山南路始回返,晋固山贝子。越
三国时蜀汉西南部大姓首领。建宁郡(以今曲靖为中心的云南省东部地区)人。祖先系汉族移民,因世居南中,深受当地少数民族影响,“为夷汉所服”。后主建兴元年(223),乘昭烈帝新亡,刘禅初立,随雍闿起兵反蜀,
官名。府知事为知府属官。明代亦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土府设此官。掌管本辖区事务,秩正九品,给予铜印、敕书,赐冠带。其革除、升迁、考核等隶吏部。清顺治六年(1649),授薛兆选为龙溪堡知事,颁给印信、号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