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尔克提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诗人。一译海尔克特。原名穆罕默德·伊敏和卓木·库力·鄂里。喀什噶尔(今喀什)塔孜温区巴鄂奇村人。顺治七年(1650),入经学院学习阿拉伯文和波斯文。康熙三年(1664),在白山派首领阿帕克和卓宫廷担任园丁、司灯、厨师等职务。通晓阿拉伯文、波斯文,熟悉东方古典文学。37岁完成长篇叙事诗《爱苦相依》。全诗27章,2070余行。诗的构思巧妙,视野开阔,思想深邃;敢于言情抒志,挣脱宗教的牢笼。在维吾尔族文学史上,起着开一代诗风的作用。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诗人。一译海尔克特。原名穆罕默德·伊敏和卓木·库力·鄂里。喀什噶尔(今喀什)塔孜温区巴鄂奇村人。顺治七年(1650),入经学院学习阿拉伯文和波斯文。康熙三年(1664),在白山派首领阿帕克和卓宫廷担任园丁、司灯、厨师等职务。通晓阿拉伯文、波斯文,熟悉东方古典文学。37岁完成长篇叙事诗《爱苦相依》。全诗27章,2070余行。诗的构思巧妙,视野开阔,思想深邃;敢于言情抒志,挣脱宗教的牢笼。在维吾尔族文学史上,起着开一代诗风的作用。
?—397十六国时期后燕王子、将领。字道通。昌黎棘城(今辽宁义县西北)人。鲜卑慕容氏。后燕主※慕容垂孙,※慕容宝庶子。史称其“多材艺,有雄略”,为垂所钟爱,封清河公,任幽平二州牧。后燕建兴九年(394
?—1728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土谢图汗※察珲多尔济第四子。初授一等台吉。康熙三十年(1691),随父朝觐,赐冠带、银币。五十年(1711),封札萨克
?—1697清代卫拉特蒙古高僧。名拉尊纳旺丹增。蒙古族。祖居察罕托辉(宁夏府北50里)。乌巴什之子。康熙十八年(1679),五世达赖封之为“额尔德尼伊拉克三呼图克图”。二十四年(1685)被清朝授为归
藏语音译。藏族的自称。藏文作“bodpa”,意为“藏人”或“藏族”。此称自唐吐蕃时已有,初专指卫藏中之卫地人,即今拉萨地区为主的人,后逐渐泛指全体藏人。
鄂伦春族“乌力楞”家族公社集体狩猎瓦解后出现的一种临时狩猎小组。鄂伦春语音译,意为“篝火堆”或“住在一块的人”。一译为“阿那格”、“昂阿”等。主要在“鹿胎期”、“鹿茸期”、“叫(交)鹿尾期”、“打皮子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速古为※伯德部下之一石烈。
旧时鄂伦春人对各种神灵的统称。鄂伦春语音译,“神”之意。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鄂伦春人过去信仰的神很多,神偶有木制、画在布或纸上、绣在布或狍皮上三类,又有供在室内、室外之分。木刻神为“
藏语音译。意为“头人”。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土司制下的一个社会等级。依管辖百姓多少,分“日用不聋”(大头人)、“十格日尼”(二头人)、“瓢约”(小头人)。彼此无隶属关系,均隶於土司,其升降取决于土司是
藏语喇嘛墀本的简称,意为“僧人万户”。元代乌思藏地方帕木竹巴郎氏家族万户的自称。元宣政院所辖乌思(前藏)、藏(后藏)十三万户中,帕竹万户(《元史》作伯木古鲁万户)领地在今西藏乃东地区,藏传佛教噶举教派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三年(1405)八月,女真首领可怜哥、歹颜哈等49人来朝,明廷命设屯河、安河2卫,以可怜哥等为指挥、千百户、卫所镇抚。其地在今黑龙江省汤旺河流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