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汗国法典之一。16世纪前期哈斯木汗制定。16世纪初期,哈萨克汗国在※哈斯木汗统治时期(1511—1523年或1508—1518年),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得到很大发展。为稳定社会秩序,巩固统治,根
即“客失的迷”(1752页)。
五代时吉州土官。吉州(今江西吉安)庐陵赤石洞“蛮”人。吉州刺史※彭玕弟。后梁开平四年(910)六月,为吴水军指挥使敖骈围困于赤石,获楚兵救援,俘敖骈。归附楚,任溪州刺史。以当地土官统治者为基础,又联合
明代在嘉峪关西设置的七个羁縻卫的统称。一作西北七卫,即:安定、阿端、曲先、罕东、沙州、哈密、赤斤七卫。又因其统治者多为蒙古族,又称蒙古七卫。洪武八年(1375)至永乐四年(1406)先后设置。成化(1
鲜卑族一支。源出东胡。东汉和帝永元(公元89—105年)中,北匈奴在汉、南匈奴联合打击下西迁后,鲜卑据有匈奴故地,并匈奴余众10万余落。长期杂处,相互融合,逐渐形成秃发氏。与北魏拓跋氏同源。原居塞北,
清太宗皇太极年号。1636—1643年,凡8年。
唐代壮族摩崖石刻碑铭。唐韦敬辨撰。敬辨澄州(今广西上林县)人,壮族。为其任廖州(今广西上林等地)刺史时所撰。碑高164厘米,宽79厘米。碑文从右到左竖刻,凡24行,首行42字,末行32字,余为47字,
见“高昌”(1907页)。
唐初疏勒王。裴姓,自号阿摩支,治迦师城(今新疆喀什)。贞观(627—649)中,娶西突厥之女为妻,九年(635),遣使赴唐献良马。十三年(639),又贡方物。二十二年(648),唐军破龟兹,受命为疏勒
书名。罗福苌、罗福颐撰,14卷。本书以元脱脱《宋史·夏国传》为基本史料,旁搜别史及有关史书记载西夏史事者约50余种为注,略仿裴注《三国志》例,不厌其详,并记其所从出。罗福苌始撰,稿未及5卷而病逝。其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