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臣汗
见“鄂齐尔图汗”(2054页)。
见“鄂齐尔图汗”(2054页)。
见“和卓沙迪”(1449页)。
藏语音译。指在西藏尼泊尔侨民与藏族妇女结婚所生之子女。按传统惯例,女性为藏族,男性属尼籍,其子女在西藏亦享受侨民一切权利。1956年,中、尼两国签订协定,规定其所生子女年满18岁自愿选择国籍。
见“和宁路总管府”(1450页)。
古地名。今辽宁蒲石河口(在丹东市东北)的古称。泊汋与蒲石为同音异译。此为渤海国西南境的边至,也是其※朝贡道必经之地。一说高句骊之汋泊城筑于此。
明清哈尼土司之一。明洪武(1368—1398)中置。因治所置于落恐(在今云南红河县西南),故名,辖区东至瓦渣乡界50里,南至左能乡界5里,西至思陀乡界30里,北至元江直隶州界15里,其地今属云南红河哈
见“兀力卫”(108页)。
元代管理江南佛教寺院僧尼机构。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后改称宣政院。十六年(1279),灭南宋,统一全中国,于江南各地先后封僧人为总统、总摄,江南僧司
清代新疆库车军政长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置。驻库车。衙署有章京2员、笔帖式2员、委笔帖式8员,分管印房、粮饷、军台诸事。隶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管辖。同治三年(1864),因被起义军攻杀,位缺。光绪十
汉(匈奴)刘渊年号。309—310年,凡二年。
官名。清乾隆时(1736—1795),在四川省松潘、杂谷脑等藏族地区所置世袭武职小土官,以当地头目充任。又称土弁,秩正七品。归屯守备统领,平时掌管本支系事务,战时,随上司助官军作战。其承袭、革除、升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