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特南旗
清代青海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端达哈公旗。雍正元年(1723),辉特部贡格拒从罗卜藏丹津叛,率族众降清,并助剿叛军。三年(1725),授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1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当巴彦诺尔之南。东至西宁府边外,南与西接和硕特南右翼末旗界,北抵纳兰萨兰。今属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
清代青海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端达哈公旗。雍正元年(1723),辉特部贡格拒从罗卜藏丹津叛,率族众降清,并助剿叛军。三年(1725),授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1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当巴彦诺尔之南。东至西宁府边外,南与西接和硕特南右翼末旗界,北抵纳兰萨兰。今属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
见“王忠”(201页)。
参见“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2347页)。
①中国各族之间通贡、互市的简称。②各族贡使在京与民间的互市。据文献记载,中国自商朝起,就设置专门的机构和官员管理和接待四方民族的朝贡者,设馆居之。至隋、唐、宋称“四方馆”,元、明、清称“会同馆”,专事
1215—1294元朝的创建者。又译呼必赉。蒙古孛儿只斤氏。※成吉思汗第四子※拖雷之子,※蒙哥汗弟。蒙古语尊称薛禅(贤者)皇帝。即位前,便“思大有为於天下”(《元史》卷4),召藩府臣僚问以治道。宪宗元
蒙古都儿鲁斤(迭儿列斤)诸部之一。又作速勒都思、逊笃思、孙都思。一说以该地盛产逊都思草(一种百合草),故名。原为泰赤乌属部,该部锁儿罕失剌父子于铁木真(成吉思汗)有救命之恩,并在“阔亦田之战”后,与塔
?—1170西夏大臣。本宋朝西安州(今宁夏海原西)通判。夏元德八年(1126)九月,夏军破西安州时,率兵民降,任权知州事。大德三年(1137),以女献崇宗为妃,擢静州防御使。四年八月,女册为皇后,升静
汉代匈奴骑兵。汉朝将归附的匈奴人编为骑队,称“胡骑”,驻池阳(今陕西泾阳县西北)者,称“池阳胡骑”,受胡骑校尉统领,但不常置。也受遣出征,神爵元年(前61),曾随赵充国击西羌。
清代对额外马甲等之称。用以作为八旗官员的养廉银。史谓文官食火耗、武官食空粮,此为一定时期内约定俗成的陋规,清诸典籍皆以列载于《俸饷优恤》项下。《清会典·八旗都统》载:凡马甲等“皆有额,额外曰随甲,各以
书名。亦名《天方性理图传》。清代回族学者※刘智撰。成书于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前后。包括本经(5章)和图传(5卷)两部分,图以著经之理,传以详图之义。乃合伊斯兰教一神论与中国儒家性理学说为一体,论
见“琫”(214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