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波噶举
藏传佛教教派之一。创始人为达波拉杰,宋宣和三年(1121),其在前藏达拉岗波(在今雅鲁藏布江北岸加查县和朗县之间),建达拉岗波寺,收徒传法,创立该派。据《西藏佛教发展史略》载,其融合于噶当派的教法及(其师)米拉日巴的密法,而以“大印”为主,形成自己体系。著有《解脱道庄严论》,为该教之代表作。其在世时该派未得以光大,后其四大弟子使该派得以宏扬,并形成帕竹、蔡巴、噶玛巴及止贡巴四大派。四派所传大同小异,唯某些修习方面有所侧重及突出,实为同源分流。
藏传佛教教派之一。创始人为达波拉杰,宋宣和三年(1121),其在前藏达拉岗波(在今雅鲁藏布江北岸加查县和朗县之间),建达拉岗波寺,收徒传法,创立该派。据《西藏佛教发展史略》载,其融合于噶当派的教法及(其师)米拉日巴的密法,而以“大印”为主,形成自己体系。著有《解脱道庄严论》,为该教之代表作。其在世时该派未得以光大,后其四大弟子使该派得以宏扬,并形成帕竹、蔡巴、噶玛巴及止贡巴四大派。四派所传大同小异,唯某些修习方面有所侧重及突出,实为同源分流。
清代驻京以及蒙古佛教僧职名。担任教习经学等事宜。一般为※教习苏拉喇嘛的副职。理藩院规定每人每月饷银2两、米7斗5升、坐马1匹、饲料黑豆6斗、谷草30束、羊草30束。清末将马草等改折成马乾银。
书名。满汉对照词书。宜兴(满族)编著。8卷,乾隆五十一年(1786)成书,有嘉庆七年(1802)刻本。体例与《清文汇书》同,收词7900余条,可谓《汇书》之续编。对学习、研究满文具有价值。
宋代高州领主。珍州(后改高州,今贵州正安西北)人。原珍州刺史※田景迁之子。初任衙内都指挥使。开宝八年(975),父卒,袭其位为高州刺史。至道元年(995),与溪州领主同入朝纳贡。咸平三年(1000),
见“马黑麻·柯尔克孜”(186页)。
?—1335元朝大臣。钦察人。中书右丞相※燕铁木儿子,顺帝皇后※答纳失里兄。致和元年(1328),泰定帝卒,与父拥文宗图帖睦尔即位于大都(今北京),与在上都(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岸)称帝之阿剌吉八
西藏江孜地方开设通商市场。光绪三十年(1904),据英侵略军胁迫西藏地方政府订立之非法《拉萨条约》开设,暂不收税,英商民于此享有与亚东同样之特权,派商务委员,设立机构。三十二年(1906),英派卧克纳
粟末靺鞨诸部之一。见“厥稽部”(2192页)。
?—1676清朝武官。蒙古镶黄旗人。齐墨特氏,世居喀喇沁地方。顺治五年(1648),从征江西叛将金声桓,攻南昌府,先登克城,以功赐“巴图鲁”名号,授二等轻车都尉。七年(1650),恩诏加授一等轻车都尉
苗族婚俗。青年男女幽会时使用的草制标记。流行于湘西地区。相传为娘纪、娘巴两姐妹向情人传递自己的行迹而始创。具体内容是:青年男女约定幽会地点后,先到者用草作一标记,表示自己的方位。后至者也要作一标记,表
彝语音译。民主改革前四川凉山昭觉滥坝等地区彝族奴隶社会中所用的土地面积单位之一。一自楼撒播种子1.5至2石。租种一自楼土地,须交纳地租1.2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