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朝岭南地方官吏。字龙贤,号独统。南越俚人女首领※洗夫人之子。陈武帝永定二年(558),受母命率岭南诸首领至建康朝陈,被封阳春郡太守。宣帝太建元年(569)十月,广州刺史欧阳纥反,又奉母命率南越诸酋长
即“召庄”(647页)。
清末在内蒙古地区推行的一项筹边政策。始行于光绪二十八年(1902)。辛丑条约后,清政府为筹集对帝国主义列强的巨额赔款,推行“练兵筹饷”等“新政”,以“移民实边”为内蒙古“新政”的主要内容,实际上是以筹
即“妣吉”(1260页)。
部分彝族的自称。原为村寨所在地名。后演变为部落、支系名。主要分布在云南省墨江、普洱、凤庆、云、景谷、景东等县。详见“彝族”(2594页)。
回族拳术。元末明初始于安徽。从第一代始祖沙阿訇起,至今已有20代。回族内部以“秘谱”相传。今流传于河南、河北、山东等省及安徽蚌埠、滁县、阜阳、合肥、六安等地,均有门人。多在“查拳”门下,以查拳”为主,
明清云南车里宣慰使司所辖傣族土职。明宣德间(1426—1435),勐琏酋叭陇法之弟钪郎法因援勐涽有功,得食邑勐遮。传至刀细闷纳,于雍正间(1723—1735)随征普洱、思茅有功,授土守备职。卒,子召楠
渤海王国官员。仕于宣王大仁秀之世。唐长庆三年(日本弘仁十四年,823)冬,奉命率101人出使日本。十一月抵日加贺登陆。日廷以12年一通聘期未到,国内连年歉收,人民贫困,朝廷苦于迎送等为由,拒绝使团入日
蒙古寺庙财产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寺庙公共念经收入、施主的布施、化缘所得,包括土地、牲畜及其收益和寺庙的各项支出等。一般设※德木奇主之。下设※尼尔巴,尼尔巴下设翁卜,各有专司。
清代台湾地方政府拨给高山族屯丁的土地。乾隆五十三年(1788),由大将军福康安奏请,经军机大臣、兵部尚书批准,在台湾内山“生番”居地边界招募附近“熟番”之力壮者设屯,禁止汉人入山滋事和内山“生番”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