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节钱
元朝末年官吏勒索财物的名目。见“撒花钱”(2492页)。
元朝末年官吏勒索财物的名目。见“撒花钱”(2492页)。
官名。清代改明时土州判官为土州判,秩从七品。为世袭文职土官。主要管理本辖区的土民事务,修职贡,纳租赋,供证调。颁给印信、号纸、顶戴。其承袭、革除、考核、升擢、降调隶吏部。为数甚少,仅广西阳万州1人,云
旧厅名。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中部偏西,海拉尔河与伊敏河汇合处。古室韦地。明为罕麻卫海刺儿千户所。清为呼伦贝尔副都统驻地,称呼伦贝尔城。光绪三十四年(1908)置呼伦厅。厅境为索伦、新巴尔虎、厄鲁
珞巴族博嘎尔部落方言音译。亦作巴核、穆戈。珞巴族巫师被认为是人和鬼神之间的特殊“使者”。以祭祀或驱赶※鸟佑(鬼魂)、卜卦、施行巫术等方式,为人祛危求安、免灾招福。非世袭。一般由神经失常或患重病之男女在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中部。牧地东北界苏尼特旗,西界归化城土默特,南界察哈尔镶红旗。元属大同路,明入蒙古,为阿禄喀尔喀所据,部长诺颜泰将领地分与四子分别掌管,统号四子部。天聪间相
见“斜离底”(2076页)。
南宋时对※土生番客中蕃衍五世者之称谓。参见“回回番客”(783页)、“土生番客”(68页)。
元明两朝掌管回回天文历法的机构。又称“回回司天台”。多由回回学者主事。元世祖至元八年(1271),始设回回司天台于上都(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岸),以札马鲁丁为提点。十七年(1280),置行监。皇庆
即“烽上王”(2106页)。
树名。一作雄常,“常”又作“棠”。产古肃慎族地(今松花江、黑龙江中、下游流域)。史载此树之皮可制衣。今东北地区产桦树,鄂伦春、赫哲、鄂温克等族于农历五六月间将其皮剥下,去掉其表面层和里面硬皮,然后放入
1778—1825清代青海隆务寺高僧。藏族。生于曲麻地方。入隆务大寺学习,后成大学者,从才贡喇嘛受具足戒,学风严谨。从仲哇·洛桑嘉措聆听密法。在拉卜楞寺侍奉贡塘·嘉贝样活佛,任隆务寺堪布先后达10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