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勒欢卫
见“兀剌忽卫”(111页)。
见“兀剌忽卫”(111页)。
解放前侗族社会的一种经济剥削形式。流行于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主要存在于有租佃关系的地主和农民之间。有田出租的富户,同时把牛租给佃户饲养和使用。在租牛期间,如母牛产子,则按“主三佃一”分成,不另收牛租。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济尔玛泰卫。永乐十年(1412)八月,与兀剌等10卫同时设立,在今内蒙古海拉尔市东海拉尔河支流威托海河流域。
清代青、甘、康地区喇嘛僧人的概称。清朝为实行分治,对凡在青海、甘肃、西康地区的佛教僧人概称之为“西蕃喇嘛”,以与其他地区僧人相区别。甘、青、康地区佛教事务由清理藩院和驻西宁办事大臣管理。
见“慕容熙”(2439页)。
?—前93?西汉时乌孙昆莫(王)※猎骄靡嫡孙。官号岑陬。父早逝,嗣立为太子。叔父大禄自恃雄强善将,以不得代太子位,怀怨,结众欲攻之,其祖父遂以万众与之,令别居。自是,乌孙国分为三,与猎骄靡、大禄各领万
朝鲜族传统庆婚习俗。亦称“归婚礼”、“回卺礼”。指夫妇结婚60周年纪念日。流行于延边等地区。届时,举行隆重仪式,为盛大婚席。老夫妇身着婚礼服,近亲子孙由长子带头依次走到宴席前,向老人叩头敬酒。继由宾朋
我国傣族使用的语言。属汉藏语系壮侗族壮傣语支。主要分布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和孟连、耿马、元江和新平四个自治县以及临沧、沧源、双江、镇康、金平、景谷、景东、元阳、红河、绿春、
18世纪70年代中叶日本帝国主义对台湾高山族地区武装入侵事件。同治十年(1871) 12月,琉球船只于台湾南部北瑶湾触礁,船员登岸后被牡丹社高山族人所误杀。琉球当时为中国属地,日本帝国主义者却声称为其
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绰罗斯氏。一译漠海。※策妄多尔济那木札勒同高祖兄弟,达玛林长子。康熙四十一年(1702),偕从叔阿喇布坦投奔清朝,驻牧推河。雍正初年,所部编旗分佐领,授札萨克辅国公。九年(17
即“程阳桥”(22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