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使
元代藏族对钦差之称谓。元制,钦差大臣奉朝廷之命前往边塞办事,例须佩带牌符为凭证,已知有二种,一为钝角银质长牌,正、反面镶嵌八思巴蒙古文金字:“上天眷命,以神圣皇帝名义,若不从命则治罪至死”。一为虎头铁质圆牌,上嵌八思巴蒙古文金字或银字:“上天眷命,皇帝圣旨,不从命者,当治以罪。”元代帝师法旨及汉译文献中所称之金字使,即对佩有金字牌符钦差大臣之专称。
元代藏族对钦差之称谓。元制,钦差大臣奉朝廷之命前往边塞办事,例须佩带牌符为凭证,已知有二种,一为钝角银质长牌,正、反面镶嵌八思巴蒙古文金字:“上天眷命,以神圣皇帝名义,若不从命则治罪至死”。一为虎头铁质圆牌,上嵌八思巴蒙古文金字或银字:“上天眷命,皇帝圣旨,不从命者,当治以罪。”元代帝师法旨及汉译文献中所称之金字使,即对佩有金字牌符钦差大臣之专称。
?—1116宋代云南大理国大臣。白族。大理人。“大中国”主※高升泰子。宋哲宗绍圣三年(1096),奉父遗命取消“大中国”,还位于段氏,立段正淳为国王(自此大理国又称后理国),任相国,掌实权,政令皆出其
拉祜语音译,意为“一筒”。解放前云南澜沧县拉祜族地区一种量器。相当于汉族的2升。5筒为1斗,1斗约为6.5公斤。
藏语“其差”的意译。※内差的对称。泛指旧时西藏人民依附于各农奴主、被分予少量分地的农奴,向原西藏地方政府支付的一部分负担。包括兵差和普通外差两种。前者指向封建政府所服兵役。后者主要指农奴按照政府开具的
蒙古都儿鲁斤(迭儿列斤)诸部之一。又作旭申、许慎、温慎、忽神。原依附主儿乞部,南宋庆元三年(1197),主儿乞部为铁木真(成吉思汗)击败后,该部一部分归附铁木真。成吉思汗麾下大将,“四杰”之一博尔忽即
见“九姓铁勒”(36页)。
即“灭塔哈”(501页)。
布依族旧称。相传奉调而来,因身穿重甲,与“仲家”谐音,故名。实为黔地上著民族。详见“布依族”(466页)。
官名。元代始置于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管理当地事务,明沿元制,四百户以下设此官,秩正六品,副长官从七品,为世袭土官。掌辖区内一切事务。谨守疆土,修职贡,供征调,无相携贰。其承袭、革除、升降隶兵部。参见“长
即“哈剌嗔”(1635页)。
北魏、西魏武臣。字乐仁。代郡武川(今内蒙古武川县西南)人。其先为匈奴苗裔,后称鲜卑宇文氏。骁悍有胆略。少从军征讨,屡有战功。北魏永安(528—530)中,授征虏将军、中散大夫,加都督。孝武帝初,从独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