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回疆则例
书名。清大学士托津等辑编。8卷。该书是清理藩院在辑编《蒙古则例》的同时,根据平定大小和卓木后清廷处置“回疆”事务的各项政令,由尼克通、阿岳禧等整理而成。嘉庆二十年(1815)颁行。初仅有26条。后又陆续增纂,并相继于道光十三年(1833)、二十二年(1842)进行重修,遂增至134条。凡有关其官员升降、袭替、户婚、田土、年班、仓粮、军政、及命盗案件诸事,俱作出明确规定,是清代后期处理南疆事务的重要凭藉。有汉、满、蒙3种文本。现行汉文本是光绪三十四年(1908)排印本。
书名。清大学士托津等辑编。8卷。该书是清理藩院在辑编《蒙古则例》的同时,根据平定大小和卓木后清廷处置“回疆”事务的各项政令,由尼克通、阿岳禧等整理而成。嘉庆二十年(1815)颁行。初仅有26条。后又陆续增纂,并相继于道光十三年(1833)、二十二年(1842)进行重修,遂增至134条。凡有关其官员升降、袭替、户婚、田土、年班、仓粮、军政、及命盗案件诸事,俱作出明确规定,是清代后期处理南疆事务的重要凭藉。有汉、满、蒙3种文本。现行汉文本是光绪三十四年(1908)排印本。
见“冒仔”(1653页)。
参见“栽岩议事”(1843页)。
?—前622春秋时晋国大夫。出身于白狄狐氏。※狐突子。字子犯,为晋文公重耳的舅父,故亦称“舅犯”、“咎犯”。精于文韬武略。晋献公(前677—前651年在位)时,为晋国外戚,随父兄在晋国任职,封大夫,辅
海南岛黎族妇女一种传统织绣工艺品。系取汉族地区之彩帛拆取色丝间以当地产的木棉纱线织之而成,有人物、山水、花鸟等各种图案,色泽鲜明灿然如画,其中以有金丝间错者为上,可作衾褥、幛幕等,宋代时就以其织工精细
清代对编入布特哈八旗充当骑兵之鄂伦春人的称呼。一作摩凌阿俄伦春。“摩凌阿”,满语,意为“马上”或“骑马的”。鄂伦春族于清初臣服清王朝,后因沙俄侵略大部分由黑龙江北迁居嫩江流域,清廷将其分编佐领入旗籍,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伊拉齐卫,并说清代伊拉齐山在吉林城(今吉林市)西90里。
见“凤伽异”(326页)。
金大臣。河北西路(治今河北正定)猛安人。女真族。乌古论氏。由奉御升近侍局直长、局使。泰和四年(1204),迁局提点。奉诏按视开凿通州漕河。六年(1206),从右副元帅完颜匡出唐邓攻宋,为先锋都统,取枣
清阿尔泰乌梁海札萨克旗。乾隆二十七年(1762)置。辖1佐领。隶右翼。原辖有伊尔克提、奎叶克、加厄图瓦、雄古尔4苏木。旗众操图瓦语。从事狩猎。多信萨满教。驻牧阿尔泰乌梁海。其地今属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鄂伦春族中萨满用以登记各种神的一种神具。鄂伦春语音译。旧时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为一长方形细木棒,长47公分,每边宽2.6公分,一端系有多种颜色的布条。萨满(巫师)每年或隔年祭祀一次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