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郎哈真千户所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满洲源流考》改作索尔和绰河所,并说清代有索尔和绰河,在宁古塔城(今黑龙江省宁安县)南10里入今牡丹江。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满洲源流考》改作索尔和绰河所,并说清代有索尔和绰河,在宁古塔城(今黑龙江省宁安县)南10里入今牡丹江。
萨满教神祗之一。赫哲语音译,意为“吉星神”或“三星神”。又称“乌什卡”。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赫哲人旧时崇敬它,仅次于天神。神偶以木制,为1大2小的3个木偶。大的高不足1尺(一说约1尺半
见“八旗汉军”(28页)。
清代云南维西土司对贡山县一带怒族征收的贡品总称。早在道光年间(1821—1850),维西康普土司喃文俊就向贡山怒族、独龙族索贡,规定每年每户交银1两、黄连或黄蜡1两、鹿皮2张,由土司派亲信征收,有时委
哈尼族他称。清康熙《蒙自县志》卷一“图考”:“县治河泥里远在江外。”河泥里为该县所辖13个编里之一,当地所谓江外即礼社江之西,哀牢山东麓今元阳县境。“河泥”即“和泥”(哈尼),河泥里以所居“河泥人”而
即“大祖大王”(95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称什扈尔伯克、石笏尔伯克,什瑚尔伯克、沙虎勒伯克。维吾尔语。职司掌管驿馆的粮食、草料等杂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
金哀宗完颜守绪年号。1224—1232年,凡9年。
藏语音译。又作仲新。意为“买地”,又作“卖地”。实际是出租性质的土地。以一定数量的实物或货币“卖”出,到一定年限再由“卖”地人收回,物款不退。与出租地的差别仅在于此系提前交租。“卖”地人多为较贫困的※
见“按陈”(1622页)。
元朝将领。又译忽邻。蒙古亦乞列思氏。※孛秃驸马曾孙,札忽儿臣子。尚宪宗蒙哥汗女伯牙伦公主,称“古列坚”(意“驸马”)。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一作十四年),以诸王脱黑帖木儿结昔里吉劫持汗子北平王那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