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蒙古族按规定年限典与汉人到期赎回的土地。蒙古族将户口地等典与汉族农民耕种,双方立契约,规定典租年限,期满交还典价,即可赎回,但也出现此种典租地在蒙汉民之间辗转典租,及到期不赎而加典价的现象。
古族名。以男女皆蓄发寸许而得名。其称始见于明代,清与民国因之。今统称※仡佬族。多分布于贵州新添(今贵定)、施秉、黄平、安顺等地。其民嗜酒。人死则积薪焚之。男女皆勤于耕作。
?—1467明代建州卫首领。又作李月下。女真族。古伦氏。建州卫首领※阿哈出(赐名李诚善)孙,※释迦奴(赐名李显忠)子。继其父掌管建州卫。初居房州(或奉州、方州,今黑龙江省东宁县大城子古城或近地)。永乐
?—1756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绰罗斯氏。※策妄多尔济那木扎勒同高祖兄弟。初游牧额琳哈毕尔噶(今新疆依连哈比尔尕山)。乾隆二十年(1755),从父噶勒藏多尔济附清。是年秋,阿睦尔撒纳举兵反清,偕从
清代官名。光绪十年(1884),新疆置省,户部奏请添设新疆巡抚、布政使各一人。诏授刘锦棠任巡抚,魏光焘为布政使,是为设置之始。驻衙迪化(今乌鲁木齐)。辖镇迪道、阿克苏道、喀什噶尔道、伊塔道及其所属府、
见“长狄”(363页)。
清朝管理呼伦贝尔地区的最高长官。雍正十二年(1734),在伊敏河西岸(今海拉尔市正阳街地区)筑呼伦贝尔城,设统领管理。乾隆八年(1743),清政府改设副都统衔驻呼伦贝尔城,称呼伦贝尔副都统衔总管,隶黑
西夏文类书。西夏刻字司刊印于乾祐十三年(1182)。页面22.7×16厘米,共5卷15章,142类,首尾俱缺,存72面。有诗体序言和目次。正文每面7行,被注释字为大字,释文在大字之下,系双行小字。内容
渤海王国大臣。仕于大虔晃、大玄锡之世。唐咸通十二年(871),虔晃死,玄锡继位,时官政堂省左允、慰军上镇将军(一作慰军大将军)。是年(日本贞观十三年)冬,奉命率105人使聘日本。十二月,至加贺登陆。翌
见“牙忽都”(28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