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火把
苗族丧俗。亦称舅家闹火把。苗族遇有丧亡,依俗须及时向舅家报丧,并在埋葬之前,于庭院或楼门边举行“辩死理”,即闹火把仪式。由丧家与舅家双方请牙郎进行。在场地烧一炉大火,舅方牙郎追问亡者病故原由,指责甥男为何不及时抢救。丧家牙郎则回答对方提出的诸问题。最后须赠亡者遗物于舅家,若亡者为甥男辈,则索耕牛等物。一般仅由丧家送些纪念物品作罢。仪式毕,牙郎还讲闹火把根源等故事。出丧时,舅家身披白布,手执火把镰刀,前行开路,丧家亲朋随之。
苗族丧俗。亦称舅家闹火把。苗族遇有丧亡,依俗须及时向舅家报丧,并在埋葬之前,于庭院或楼门边举行“辩死理”,即闹火把仪式。由丧家与舅家双方请牙郎进行。在场地烧一炉大火,舅方牙郎追问亡者病故原由,指责甥男为何不及时抢救。丧家牙郎则回答对方提出的诸问题。最后须赠亡者遗物于舅家,若亡者为甥男辈,则索耕牛等物。一般仅由丧家送些纪念物品作罢。仪式毕,牙郎还讲闹火把根源等故事。出丧时,舅家身披白布,手执火把镰刀,前行开路,丧家亲朋随之。
辽代山名。属上京道。即今内蒙古喀喇沁旗南马鞍山(一说为宁城县与平泉县交界处的山脉,或泛指宁城县以西一段南北走向的山脉。)为契丹民族发祥地。“相传有神人乘白马,自马盂山浮土河(今西辽河上游老哈河)而东,
见“阿拉善额鲁特”(1243页)。
见“藏币”(2567页)。
见“忙哥帖木儿”(881页)。
见“齐齐克妣吉”(869页)。
?—约1684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又作楚琥尔、书库尔、楚库尔。绰罗斯氏。准噶尔部首领※哈喇忽喇第三子。原游牧于额尔齐斯河流域等地。17世纪20年代初,曾参与反对硕垒乌巴什的斗争。明天启五年(162
1238—1279元代乌思藏高僧,世祖帝师。又作亦怜真。出身于藏地区(后藏)萨迦款氏家族。幼从异母兄※八思巴学法,取名亦邻真坚藏。八思巴在大都(今北京)任帝师时。他曾任萨迦寺住持,亦曾赴大都谒元世祖,
清末管理边务财政收支之措施。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边务收支局,并制定管理章程:设总办1员,禀承边务大臣总司出入款项;提调禀承边务大臣及总办稽核一切出入款项;设5科,由总办选专员,边务大臣核准,专办
见“耶律敌鲁”(1318页)。
①珞巴族崩尼、崩如等都落对氏族首领的俗称。亦作聂德布。珞巴语音译,意为“长者”、“有权威”、“主人”等。一般自然形成。由有德才、办事公正、能言善辩、富有生产经验并有威望的人充任。负责处理氏族或村寨的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