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巴
即“阿巴特”(1201页)。
即“阿巴特”(1201页)。
清地名。位于今辽宁省锦州市境。清康熙三年(1664)置,治今锦州市。时辖域东西230里,南北75里,即东抵广宁县,西接宁远,南至海,北邻义县。汉属辽西郡徒河县地。晋代前燕慕容皝置西乐县。辽置永乐县,为
见“丹必占灿”(378页)。
参见“山哈”(118页)。
?—1833清道光朝黎族起义首领。海南岛儋州人。黎族。道光十三年(1833),儋州大旱,地方官吏、汉族地主及高利贷者趁机盘剥,黎人蓄恨。是年七月,与薛凤章(汉族)等于儋州龙头、薄沙等黎峒倡导起义,“贫
晋代鲜卑段部首领。《晋书》作段就陆眷。出于东部鲜卑,世居辽西。初因乱被卖于渔阳乌丸大人库辱官家为奴,备受凌辱。曾随主至幽州参加诸大人集会。后渔阳饥,受命率众至辽西求食,招诱亡叛,遂至强盛,段部日兴。卒
295—349十六国时期后赵第三世皇帝。334—349年在位。字季龙。上党武乡(治今山西榆社县西北社城)人。羯族。※石勒从子(一作从弟)。勇猛善骑射,为勒宠信,历拜征虏将军,署魏郡太守,镇邺三台,封繁
赫哲语音译,亦作“法雅古”,意为“转生的灵魂”。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赫哲人旧时相信,人有3个灵魂,其为第3个灵魂。传说它是管转生的神所赋与,有创造来生的能力;人死后它离开死者的肉体,转
即“浯勒札河之役”(1933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十九年(1754),汗车凌从子刚多尔济自准噶尔地区率众千余户归清,封札萨克多罗贝勒,建旗。初驻牧扎克拜达里克(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内)。继迁额克阿喇勒、额尔齐斯。二十三年(1758
1918—1968民国时期蒙古王公。内蒙古敖汉旗人。博尔济吉特氏。成吉思汗三十三世孙,札萨克※官布札布之子。信奉佛教。继承王位时,其叔父之子阿拉木斯贝子,于北京雇用三百人组成武装,回敖汉旗王府,以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