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书土司
清代藏族土司。在四川省甘孜县境内。全称“霍尔甘孜麻书安抚司”。雍正七年(1729)受封,领地一在甘孜麻书乡和大塘坝,一在道孚县麻孜乡。据乾隆《雅州府志》载:辖600余户,年贡银数十两。光绪二十五年(1899),土司被杀。三十年(1904),土司职由孔撒土司兼领,宣统二年(1910),孔撒土司被清军拘禁,次年改土归流。1939年,麻书大头人降雍泽辟在国民党政府支持下,袭任麻书土司,摆脱孔撒土司约束,大塘坝和麻孜乡亦脱离土司管辖,领地仅有甘孜县之麻书乡。
清代藏族土司。在四川省甘孜县境内。全称“霍尔甘孜麻书安抚司”。雍正七年(1729)受封,领地一在甘孜麻书乡和大塘坝,一在道孚县麻孜乡。据乾隆《雅州府志》载:辖600余户,年贡银数十两。光绪二十五年(1899),土司被杀。三十年(1904),土司职由孔撒土司兼领,宣统二年(1910),孔撒土司被清军拘禁,次年改土归流。1939年,麻书大头人降雍泽辟在国民党政府支持下,袭任麻书土司,摆脱孔撒土司约束,大塘坝和麻孜乡亦脱离土司管辖,领地仅有甘孜县之麻书乡。
书名。又称《李氏焚书》。明代回回人※李贽撰。约成书于明万历四年至三十年(1576—1602),分6卷,分书答、杂迷、读史和诗四部分。作者以反对孔孟之道的“异端”自居,书中猛烈抨击儒家经典和假道学,提出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塔山前卫。正统十一年(1446)十月,塔山卫都指挥佥事弗剌出奏其所辖地广人众。为便于管理增设此卫,以弗刺出掌之。次年,颁给“塔山左卫之印”,其北面款“礼部造,正统十二
见“舐碱鹿”(1883页)。
见“阿里不哥”(1223页)。
?—1647清朝将领。蒙古族。科尔沁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图美子。土谢图汗※奥巴从弟。天聪七年(1633),向后金朝贡。崇德元年(1636),封札萨克镇国公,世袭罔替。二年,随承政尼堪由朝鲜进征瓦尔喀,
珞巴族崩尼、崩如等部落对阶级(阶层)的称谓之一。珞巴语音译, “阿列”意为“好”,“蒙清”意为“一般的”、“中等的”,即“中层阶级”、“中等富户”。※“特列多崩”占有的各项财产如奴隶、牲畜、妻子、土地
古地域名。见《汉书·西域传》。指玉门关(今甘肃敦煌县西北小方盘城)以西广大地区。有两义:狭义的指西至葱岭(今帕米尔高原)为止;广义的则泛指古代中国人所至和所知的玉门关以西所有境域,大体上包括今我国新疆
见“释迦院碑”(2259页)。
见“哈剌䚟”(1636页)。
行政区划名。元置。唐为巫州,后历改沅州、潭阳郡、叙州等。宋为镇远州。元至元十二年(1275),立沅州安抚司。十四年改路总管府,治所在卢阳县(今湖南芷江)。至正二十四年(1364),归附朱元璋,改为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