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家制度
魏晋南朝时期的军事制度。士家即士兵之家,其户籍立为军籍,不属郡县政府管理。士家集中居住在固定地区,统治者用军事体制管理其生产和生活,在士家制度束缚下,士家既要当兵又要屯田。士家子弟要终身当兵,世代当兵。士家之女必须嫁给士家子弟,寡妇亦必须改嫁给士家子弟。士兵逃亡,罪及妻子。士兵非立有特殊军功,不能解除军籍。士家制度形成于曹魏,发展于两晋,衰落于南北朝。士家制度的实行,保证了统治者的固定兵源。
魏晋南朝时期的军事制度。士家即士兵之家,其户籍立为军籍,不属郡县政府管理。士家集中居住在固定地区,统治者用军事体制管理其生产和生活,在士家制度束缚下,士家既要当兵又要屯田。士家子弟要终身当兵,世代当兵。士家之女必须嫁给士家子弟,寡妇亦必须改嫁给士家子弟。士兵逃亡,罪及妻子。士兵非立有特殊军功,不能解除军籍。士家制度形成于曹魏,发展于两晋,衰落于南北朝。士家制度的实行,保证了统治者的固定兵源。
李渊军与隋朝军队之间的一次战役。晋阳(今山西太原南)誓师之后,李渊挥师南下,直指晋南。大业十三年(公元617年)八月至霍邑(今山西霍县),隋将宋老生固守坚城, 以阻李渊军。李渊命李建成、李世民率数十骑
官署名。西汉诸曹中有客曹,主外国及民族事务。东晋始置祠部,南朝沿置,北魏称仪曹,北齐亦称祠部,掌祠祭、医药、死丧、赠赙等事。北周称春官府。隋唐改称礼部,为六部之一。礼部集前朝客曹及祠部等机构之职能于一
曹魏灭亡蜀汉的战争。蜀汉后期,连年对魏用兵,国库虚耗,政治腐败,矛盾重重。控制曹魏政权的司马昭,趁蜀汉衰败之时,于景元四年(公元263年)夏,派邓艾、钟会率军分路攻蜀。钟会领兵十万,由斜谷(今陕西眉县
即《中英会议藏印条约》。英国通过第一次侵藏战争,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1888年(光绪十四年)英国殖民者诬称中国西藏地方军队在本国境内隆吐山的防守为“越界戍守”,发动了对西藏的武装侵略。清政府命
南明弘光政权建立后,内部斗争激烈,朝政把持在马士英、阮大铖等阉党余孽手中。镇守江北四镇的四个总兵刘泽清、高杰、刘良左、黄得功在大敌当前时,互相争权夺利,彼此仇怨极深。只有兵部尚书史可法督师江北,坚决抗
见“丈夫团”。
卫满,燕人。汉高祖十二年(公元前195年),燕王卢绾反,兵败逃入匈奴。卫满聚集一千余人,也渡浿水(今朝鲜清川江,一说为今大同江或鸭绿江),逃亡至朝鲜,居住在秦时统辖过的边塞空闲之地。随当地风俗,穿蛮夷
清末官署名。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清政府因“振兴商务”的需要,增设商部,并将先设之矿务铁路总局并入。主官为尚书、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保惠、平均、通艺、会计四司。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将工部并入
女真族原始社会晚期制度。又称固论国相制、国论勃极烈制。约始于昭祖石鲁时期。国相为军事部落联盟首领都勃极烈之辅佐,权位极重。初由部落联盟首领主持遴选,后渐固定于有权势家族中世袭。金建国后并入勃极烈,性质
金最高统治集团内部权力之争。熙宗时,贵族宗翰、宗磐、宗干等握有军政大权而分立派别,互为政敌,明争暗斗异常激烈。熙宗锐意加强中央集权,推进封建化改革,乃采取“以相位易兵柄”之术,解除了宗翰等人手中的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