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
清末官署名。清沿前制设大理寺,为平反刑狱的机关,与刑部、都察院合称三法司。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清进行改革官制时改称大理院,在职权上亦有所变更,除解释法律、监督各级审判外,并为最高级的审判机关。主官为正卿、少卿,下设刑科四庭、民科二庭,人员较大理寺亦有增加。北洋军阀政府时期沿用清制,在京师设大理院,为最高审判机关。
清末官署名。清沿前制设大理寺,为平反刑狱的机关,与刑部、都察院合称三法司。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清进行改革官制时改称大理院,在职权上亦有所变更,除解释法律、监督各级审判外,并为最高级的审判机关。主官为正卿、少卿,下设刑科四庭、民科二庭,人员较大理寺亦有增加。北洋军阀政府时期沿用清制,在京师设大理院,为最高审判机关。
官署名。北洋军阀政府于1912年根据《中华民国法院编制法》而设立的最高监察机关,与最高审判机关大理院相配设置。总检察厅设总检察长一人,检察官二人以上。职权是根据刑事诉讼律或其他法律规定,实行搜查,提出
太平天国起义前湖南的一次农民起义。1843年(道光二十三年)湖南武冈人曾如炷反对地主杨居南乘当时灾荒之机运米出境, 武冈州知州徐光弼率兵镇压,曾如炷、曾以得、杨老六等在洪崖洞发动起义,于6月14日(五
中国古代专门进行天文、历数、五行等教育的学校。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公元1291年),依儒学、医学之例,始置诸路阴阳学,选通晓阴阳之人为教授以教诲生员。其学习优秀者,经考试,可在司天台任职,明、清两代,
康熙末年诸王贵族间围绕皇位继承权而展开的角斗。康熙共有三十五子,除立次子胤祁为皇太子外,有一部分人封为亲王。他们多勾结旗下,树立朋党,互相残害。皇四子允胤禛,暗杀了清圣祖,篡夺了皇位,是为雍正皇帝。为
又称回河之争。宋代神宗、哲宗时对调整黄河河道的争议。庆历八年(公元1049年),黄河在商胡埽(今河南濮阳东北)大决,河水经今河北中南部至乾宁军(今河北青县)入今卫河,由天津入海,形成所谓“北流”。嘉祐
曹魏利城(治今江苏赣榆西)士兵起义。黄初六年(公元225年)六月,利城郡士兵,在蔡方等人领导下,举行起义,他们攻占郡城,杀太守徐质,推举当地人唐咨为首领,攻打邻近郡县,发展起义力量。曹魏派屯骑校尉任福
朝代名。公元916年契丹族首领耶律阿保机在龙化州(今内蒙古昭乌达盟八仙筒一带)称天皇帝,建元神册,国号契丹(一说大契丹)。是为太祖。两年后,在今内蒙古昭乌达盟巴林左旗之南波罗城筑“西楼”,定为都城,称
曹操选官用人的诏令之一。随着“求贤令”的实行,一些忠于曹操又有真实才干的人,被选拔到政权中来。为进一步不拘一格录用人才,曹操又于建安二十二年(公元217年)颁布了“举贤勿拘品行令”,明确提出用人“不拘
即《中法五口贸易章程》,中国近代史上法国侵略中国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1844年10月24日(道光二十四年九月十三日)法国特使拉萼尼与清两广总督耆英在停泊于广州黄埔的法国兵舰“阿吉默特”号上签订。共三十
又称仓司、庾司。宋代诸路掌管常平仓等事务的官署。神宗熙宁(公元1068年-1077年)初,先于河北、陕西置提举常平官,旋即推广于各路遍置。哲宗继位后一度罢置,并其事于提点刑狱司。绍圣(公元109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