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祐佃客逃移法
北宋仁宗时为限制川峡一些地区官庄与私人佃客逃移的两项专法。皇祐四年(公元1052年)颁布。规定:①夔州路(治今四川奉节)诸州官庄客户逃移者,各地一律不得准其居停,官府须将他们一律“勒归旧处”。②施(今湖北恩施)、黔(今四川彭水)二州诸县主户所役使之旁下客户逃移外界,各有关县司须派人限期会同所属州县勒还原业主。各州县并须协同把守边界,防范佃客逃移出入。这两项专法剥夺了这些地区官庄及私下客户迁移的自由。
北宋仁宗时为限制川峡一些地区官庄与私人佃客逃移的两项专法。皇祐四年(公元1052年)颁布。规定:①夔州路(治今四川奉节)诸州官庄客户逃移者,各地一律不得准其居停,官府须将他们一律“勒归旧处”。②施(今湖北恩施)、黔(今四川彭水)二州诸县主户所役使之旁下客户逃移外界,各有关县司须派人限期会同所属州县勒还原业主。各州县并须协同把守边界,防范佃客逃移出入。这两项专法剥夺了这些地区官庄及私下客户迁移的自由。
古国名。①西周分封的诸侯国。本作匽、郾。姬姓。或称北燕。公元前十一世纪周武王克商后,封召公奭于北燕,召公留宗周辅相成王,其长子就封为第一代燕侯。都蓟(今北京市西南)。燕为周北方重要屏藩,但因长期独处北
中日甲午战争中的战役之一。清军于1894年7月(光绪二十年六月)牙山战役后退守平壤。中日双方于8月1日(七月一日)同时宣战。在西太后支持下,李鸿章采取消极抵抗政策,命令清陆军可守则守,不可守则退。牙山
简称《十九信条》。清政府为挽救垂危的统治而颁布。武昌起义爆发,湘、陕等省相继响应,清政府受到极大震动。1911年10月29日(宣统三年九月八日)驻滦州新军第二十镇统制张绍曾与第二混成协协统蓝天蔚等联名
汉制,州设刺史,颁行六条诏书以考察郡国官吏。汉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设十三部刺史。刺史每年八月巡行所部郡国,以六条问事,考查郡国守相二千石:一、强宗豪右,田宅踰制,凌弱暴寡。二、倍(背)公向
依皇帝诏令临时设置科目而进行的一种考试。始行于两汉。唐代的制科名目颇多,如志烈秋霜科、辞标文宛科、博学通艺科、博学鸿辞科等,达几十种。唐代较重视贤良方正直言极谏科,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等,这些科举行次数
见“洋务运动”。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选官制度。曹丕称帝后,采纳吏部尚书陈群建议,推行九品中正选官用人制度。具体做法是由中央政府选择朝廷中“贤有识鉴”的官员,按其籍贯兼任本州郡的大中正或中正官,负责察访散在各地与其同籍的士
周文王访求贤才的故事。据《史记》称,姜尚(又称吕尚、吕望、姜子牙、姜太公、师尚父)本“东海上人”,怀才不遇,年已垂老,听说周文王敬老尊贤,前往投靠。文王将出猎,姜尚故意在渭水边钓鱼,以谒见文王。文王同
简称《烟台条约》或《芝罘条约》,又称《滇案条约》或《中英会议条款》。英国借口马嘉理事件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1876年9月13日(光绪二年七月二十六日)由清政府代表李鸿章与英国公使威妥玛签于烟台
义和团最早的反洋教武装斗争。梨园屯位于山东冠县北部直鲁交界处,从1869年(同治八年)法国在此设立教堂始,当地群众反洋教斗争即未曾间断。1886年(光绪十二年)起,以阎书勤为首的“十八魁” (人们对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