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子定论
五卷。清代王复礼撰。王复礼见《家礼辨定》条。此书编撰宗旨是维护王守仁学说,调停朱、陆二派之争。全书分以下几部分内容,第一卷为《朱子晚年定论》,第二卷为《陆子定论》、第三卷为《王子定论》,第四卷摘录诸家之说撰成“学辨”、“论断”两部分,第五卷是作者自己的附论,大体是调停朱陆二派学说的论述。
五卷。清代王复礼撰。王复礼见《家礼辨定》条。此书编撰宗旨是维护王守仁学说,调停朱、陆二派之争。全书分以下几部分内容,第一卷为《朱子晚年定论》,第二卷为《陆子定论》、第三卷为《王子定论》,第四卷摘录诸家之说撰成“学辨”、“论断”两部分,第五卷是作者自己的附论,大体是调停朱陆二派学说的论述。
见《化机汇参》
四卷。《若溪集》一卷。清任观瀛(约1694前后在世)撰。任观瀛,字子登,一作紫登,安徽萧县人,生卒年不详。康熙十八年(1679)进士,官至陕西临潼道。此二集皆其任浙江长兴知县时所作。《若溪集》以水名名
六卷。清梁荣光辑。梁荣光字伯荣,号荷屋。曾著有《帖镜》一书。梁氏对宋帖尤有真鉴,此帖即刻其自藏宋帖及墨迹。第一卷为晋、梁人书,第二卷为唐代君臣书,第四卷为宋人书,第五卷、第六卷皆为元人书。其中唐以前人
十二卷。清范光阳(约1703前后在世)撰。范光阳,字国雯,号北山,浙江鄞县(今宁波)人。生卒年不详。康熙二十七年(1688)进士,改庶吉士,官至福建延平府知府。范光阳工诗,本集是他晚年所手定,殁后其孙
十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四分发律合注戒本》辞条。《大唐内典录》一书,简称《内典录》。“内典”一词是佛教自己对其典籍的称呼。该录是道宣于麟德元年(664)在西明寺所撰。录自东汉至唐初译者二
二卷。元无名氏撰。《永乐大典》载有此书,称王与撰。王与生平不详,不知为何许人。作者在《无冤录》中自称曾任过盐官。书中所载多元代至元、元贞、大德年间的官牒条文,又多引《平冤录》、《洗冤录》中的文字。上卷
二卷。不著撰人。全书分为上下二卷,共二册,卷端题“谦牧堂钞写”。第一册首页有“谦牧堂藏记”白文方印,及白文“继震”、朱文“又云”等小方印;末页有“守鹿杨氏世家”朱文方印。第二册略同,只是首页无谦牧堂印
十二卷。清钱兆鹏(生卒年不详,)撰。钱兆鹏,清末人,籍江苏南通。履事不详。据《述古堂文集》叙称,钱兆鹏文崇昌黎,著述甚富,曾编纂《周史》,八百年事迹原原本本巨细毕举。《述古堂文集》十二卷:卷一为序,有
十五卷。清许体元撰。许体元字御万,灵武人。其书大旨以象为主,对于每一卦都是先观本象,次观系辞所取之象。凡时义德用之所在,均在象中见之。许氏认为八卦有本象,有象中之象,有理中之象。又说象中象与理中象各有
①四卷,图一卷。明郑敷教撰。敷教字汝敬,江苏吴县人。崇祯三年(1630)举人。此编用注疏本,以程传、朱义为主,加以推广,阐发其说,故取名为“广义”。凡是诸儒之说与传、义相符的则采用,稍有不相符合的则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