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卷。徐庭垣(生卒不详)撰。徐庭垣,秀水(今浙江嘉兴)人,曾官新昌县丞。徐庭垣《自序》驳宋以来诸儒所谓孔子特笔之失曰:“世但知推尊圣人,而不知孔子当日固一鲁大夫也。于周天子则其大君,于鲁公则其本国之
十四卷。明郝敬撰。郝敬事详《周易正解》条。此书前有《孟子遗事》及《读孟子三十一条》,认为孟子生活在安王时期非定王时期,此说较为可信。但断定孟子生于安王初年,卒于赧王元年,则未免武断。今有万历四十三年(
①一百卷,首五卷,清吴熊光等修。吴熊光,安徽休宁人,官湖广总督。乾隆五十五年(1790),总督毕沅等延章学诚纂《湖北通志》,未及刊布。吴熊光复奏修之,书久未成,遂分遣幕友编辑,嘉庆九年(1804)成书
十五卷。明茅瓒(约1551年前后在世)撰。茅瓒,字见沧,钱塘(今浙江杭州市)人。生卒年不详。嘉靖十七年(1538)举进士第一。官至吏部左侍郎。著有《见沧定集》。是集为其门人赵应元所编,其子藉吉校刊。凡
八卷。朱燮元撰。朱燮元,明代浙江山阴(今绍兴)人,其事迹详见《督蜀疏草》条。《朱少师奏疏》为其曾孙朱世卫重刊,书前有倪元璐撰写的行状,刘宗周写的墓志铭,末有世卫跋语。称刊印《督蜀疏草》、《朱襄毅疏草》
一卷。《续集》一卷。元释德净撰。德净字如镜。生卒年未详。,钱塘(今浙江杭州)人。泰定天历间曾与仇远、冯子振,白珽诸人游。其诗皆五七言律体。续集共诗七十六首,而咏物者达五十三首。格调皆浅弱。末有附集一卷
二卷。清李塨(详《周易传注》)撰。此书卷一为《射法》。首有一段文字述撰作之缘由,大略言射为六艺之一,昔郭子坚任桐乡,曾开雕《射法》一帙,其为序之,而辞义未尽善。某日忽有一叟至,自言学道深山,技击皆精。
十五卷。清许体元撰。许体元字御万,灵武人。其书大旨以象为主,对于每一卦都是先观本象,次观系辞所取之象。凡时义德用之所在,均在象中见之。许氏认为八卦有本象,有象中之象,有理中之象。又说象中象与理中象各有
三卷。明方时化撰。时化的高祖方社昌曾著《易指要》五卷,至时化乃取而绎之,故名《易指要绎》。书中每段之下凡称“绎曰”者,都是方时化所写。这是方氏《易》学的第四种书。《四库全书总目》据江苏周厚堉藏本著录存
见《古今医统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