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经
见《庄子》。
见《庄子》。
① 一卷。明孙珏辑。谓或齐诗授受之遗。所辑共计十二条,没有注明出处。现据考证,首条“阳本为雄”等二十五字,引见《太平御览》,“雄雌俱行”等二十四字,引见《广雅·释天音义》,“惟上天下地”等八字,引见《
一卷。清谢炳撰。谢炳,字介鹤,江苏苏州人,生卒年月及生卒事迹未详,曾被太平军所俘。该书记其癸丑、甲寅两年间被俘时之见闻。自咸丰三年(1853)正月二十九日至咸丰四年(1854)七月三十日。记述太平军在
十卷。《音学五书》之二,清顾炎武撰。是书以《毛诗》之音为主,他书为辅,考定《毛诗》音韵。《四库全书提要》云:“其书主陈第‘诗无叶韵’之说,不与吴棫《补》音争,而亦全不用棫之例。但即本经所用之音互相参考
一卷。清邹伯奇(1819-1869)撰。伯奇字一鹗,又字特夫,南海(今广东南海)人,诸生。同治中两诏征赴同文馆,以疾辞。精于天文历算,著有《补小尔雅释度量衡》、《粟布演草》、《学计一得》、《格术补》、
十卷。清震钧撰。震钧(?-1920),字在廷,姓瓜尔佳氏,满洲镶红旗人,扬州知府英杰之子,光绪八年(1882)科副榜,从工部笔贴式署甘泉县知县。民国改名易姓为唐元素。束发着道士装,徜徉沪上,人称涉江先
子言之曰:“为上易事也,为下易知也,则刑不烦矣。”子曰:“好贤如《缁衣》,恶恶如《巷伯》,则爵不渎而民作愿,刑不试而民咸服。《大雅》曰:仪刑文王,万国作孚。”子曰:“夫民教之以德,齐之以礼,则民有格心
清宋朝桢修,陈传弼纂。宋朝桢,光绪三十三年(1907)任潍县知县。陈传弼,邑人,举人出身。按潍邑志,共三修,即明万历、清康熙和乾隆两朝。潍县自古为文化名邦,而邑志自乾隆二十五年(1760)知县张耀壁重
一卷。隋颜愍楚(其生平不详)撰。此书载于《秘册丛说》中,凡一百五十三条,其中前一百余条曰《俗书正误》,旨在纠正俗书之误写,如“美从大,从火非”,“博协从十,从忄非”;后五十余条曰《讹习诸字》,旨在订正
一卷。清张恩霨撰。恩霨其人详见《论语论略》条。是书首有恩霨自序二首,题名为“阐要”,意在与注疏家逐字解释不同。大意为孔子《孝经》体用兼备,其要惟语曾子,曾子传孔子之道,故于《大学》以明其宗旨。其解释“
见《周易参同契发挥》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