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六帖
见《白孔六帖》。
见《白孔六帖》。
四卷。清黄容撰。黄容字叙九,吴江(今属江苏)人。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本书记载明末清初卓有品行的人事。书成于康熙三十九年(1700),其自序云:“《集》中体例,主于表彰潜德,搜辑逸事。其事迹赫赫在天壤,
三十卷。明曾同亨撰。同亨字于野。江西吉水人。生卒年不详。嘉靖十四年(1535)进士,授刑部主事。改礼部、吏部。历员外郎中、南太常卿、大理卿,迁工部侍郎,进本部尚书,加太子少保,以病归。起南吏部尚书,加
一卷。宋苏轼(1037-1101)撰。苏轼字子瞻,一字和仲,号东坡居士,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进士。《宋史·艺文志》载《苏轼词》一卷;《书录解题》则称《东坡词》二卷。此本乃毛晋所
不分卷。清方观承撰。方观承,安徽桐城县人。由监生补内阁中书,历官浙江巡抚、直隶总督。是书第一册为奏议、凡例、条规、顺天府所属州县义仓图,第二册为保定、正定二府,第三册为河间天津二府,第四册为顺德、广平
一百一十六卷。元脱脱(详见前条)等撰修。元顺帝至正三年(1343),诏修辽、金、宋三史,脱脱为总裁。《辽史》由脱脱领衔编修,具体由廉惠山海牙、王沂、徐昺、陈绎曾四人分撰。至正三年四月开始撰写,次年三月
十六卷。明叶良佩撰。良佩字敬之,台州太平(今浙江温岭)人。嘉靖二年(1523)进士,官至刑部郎中。该书用王弼本,采辑古今易说,从子夏传到元代龙仁夫,共一百七十七家。或自抒己见,则用“测日”标明,附于旧
一卷。旧题为宋刘筠撰。《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今考其文,即册府元龟刑法一门之总叙也。”可见,《刑法叙略》并非刘筠之作,而是由官府颁行的刑法的总论。《刑法叙略》曾载入曹溶的《学海类编》中,《四库全书》
见《百将传》。
八卷。清胡抡撰。胡抡字应麟,江苏武进(今江苏武进)人。书首有胡抡自序,略言《朱子章句集注》,其中大经大纬,未及详悉。朱子非不欲其详,圣贤立言大体在挈其大纲。至于条分缕析,则在其人考求而自得。因遇经史中
一卷。三国时吴姚信(生卒年不详)撰。关于姚信的生平事迹,文献记载甚略,知其为名家,另有《周易注》一书。收录在《续修四库全书提要》经要部类中。据《隋书·经籍志》载:“梁有《士纬新书》十卷,又姚氏《新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