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书集解
不分卷。清朱应麟撰。朱应麟字耕岩,江苏昆山(今江苏昆山)人。是书以程朱为本,以吕晚村为次,认为其力辟异端,有功于后学。其他象《四书大全》、《四书存蒙》、《四书浅达》诸书,间或采取一二。所集诸家之解,又多删易连络,使之条贯,也不时自抒己见,但无甚发明。其著书之旨,则为习举业者考虑。书首有康熙四十年(1701)应麟自序及凡例,乾隆五十四年(1789)黄达序,原书未刊行,有传抄本。
不分卷。清朱应麟撰。朱应麟字耕岩,江苏昆山(今江苏昆山)人。是书以程朱为本,以吕晚村为次,认为其力辟异端,有功于后学。其他象《四书大全》、《四书存蒙》、《四书浅达》诸书,间或采取一二。所集诸家之解,又多删易连络,使之条贯,也不时自抒己见,但无甚发明。其著书之旨,则为习举业者考虑。书首有康熙四十年(1701)应麟自序及凡例,乾隆五十四年(1789)黄达序,原书未刊行,有传抄本。
四卷。明陈继儒撰。陈继儒见《见闻录》条。《太平清话》是一部杂记古今琐事的书。这部书征引舛错之处,不可枚举。当时都传称陈继儒能识古今书画。然而如果看他的载著,实在有辱这么宏大的名声。这是《四库全书总目》
十卷。不题撰人,成书于明代。公案小说,讲述北宋清官包拯的断案故事。包拯曾任龙图阁直学士,人称包龙图,故此书题《龙图公案》,又俗称《包公案》。考书中故事,除卷五《割牛舌》一则见于《宋史》、可证为包拯断案
一卷。不著撰者。辑佚书,清马国翰辑。此书系从《太平御览》中辑出。马氏以为此乃隋时人所作,作者已考。书中首节载龟兹、天竺、康国、疏勒、安国、高丽等乐,并列举其乐器名称、种数、每部乐工人数、乐曲名目等内容
五卷,附一卷。清代黄淦撰。黄淦字纬文,浙江仁和人,乾隆庚子(1780)举人。生卒年不详。是书首有汤诰序及淦自序,末有门人汤春生跋。卷首总论,《国风》、《小雅》、《大雅》、《颂》,各为一卷,后附序传,为
三十卷。清严章福(生卒年不详)撰。章福号秋樵,归安(今浙江吴兴县)人。严可均从弟,嗜《说文》学,著作尚有《说文续议》、《五音类聚》、《经典通用考》等。章福自序云:《说文校议》“其所举正,能拨云见日,许
四卷。不著撰人姓氏。明《千顷堂书目》有元王仁辅《无锡县志》二十八卷,与四库馆藏本卷数不符,又《明史·地理志》载洪武二年(1369)始改无锡州为县,认为是明志。缪荃孙认为是元志,他说卷数未核实及书名以州
一卷。明李长祥撰。长祥字研斋,夔州(今四川东部)人,崇祯十六年(1643)进士,入翰林为史官,授少司马都帅于外。清兵入关后,被捕就义。著有《天问阁集》。该书记甲申廷臣,撰于顺治三年(1646)之后。卷
八卷清邓蘖撰。邓蘖字伯兼,号果庵。桂东人。作者在此书“略例附识”中说:“易备隐显之义。不知其隐,则显者亦常不能尽通。于百姓日用,犹嫌不足,况君子之道乎?全书纲领,具于斯矣。”故此书大旨以切于人事为主,
一卷。撰人不详。书中主要记述古人格言及达观保生之事。卷中有一条,称吾乡沈持要詹事今年已八十有三,耳目聪明等。持要为南宋沈枢之字,沈枢为湖州德清(今属浙江)人。据此,该书似为南宋湖州人所撰。但书末又有二
四种,十八卷。清胡培系辑。胡培系字子继,安徽绩溪人。贡生,晚年以军功选授宁国教谕。光绪年间,胡元洁、胡晋牲欲汇集刊印先辈遗著,乃请胡培系主持编校。后因胡晋牲等先后去世,丛书只编成其中四种。有清胡培翚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