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庭诗稿
十卷。清吴炳文(约公元1729年前后在世)撰。吴炳文字璞存,一字朴庭,山阴(今浙江绍兴)人,生卒年均不详。国子监生,屡举不第,生平游历,尽寄之吟咏。本集前四卷其友人严遂成所选,后四卷炳文晚年所自订。该书《四库全书总目》列入存目书著录。
十卷。清吴炳文(约公元1729年前后在世)撰。吴炳文字璞存,一字朴庭,山阴(今浙江绍兴)人,生卒年均不详。国子监生,屡举不第,生平游历,尽寄之吟咏。本集前四卷其友人严遂成所选,后四卷炳文晚年所自订。该书《四库全书总目》列入存目书著录。
二种,二卷。清汪献玕撰辑。二种为《禹贡锥指节要》一卷、《夏小正传》一卷。两种均为经学著作。其中《禹贡锥指节要》,本书有专条介绍。两种均用为家塾教学童蒙。有同治年间群玉斋刻本。
八卷。宋李吕(1122-1198)撰。李吕,字滨老,一字东老,邵武军光泽(今福建光泽县)人。其生平事迹不详,唯周必大《平园续稿》载所作吕墓志一篇,称其“端庄自重,记诵过人。年四十即弃科举,至七十七而卒
六卷。清郭庆藩(1844-1895)撰。郭庆藩,湖南湘阴人。诸生,官浙江候补知府。此集分年编次。首数卷格律不熟,语多艰涩,而古体尤甚。末二卷恐为中年以后之作。其七古尤有淋漓酣畅之致。如卷五《易超远道见
十卷。清张昉撰。昉字于东,号匏客,河南商丘人。崇祯九年(1636)进士,入清后隐居不出。著有《匏客集》等。其学笃守朱熹之旨,对《四书》深有所窥。认为讲学与说书不同。讲学者阐发讲明心性之理,借《六经》、
八卷。宋郑克(生卒年不详)撰。郑克,字克明。河南开封人,宣和六年(1124)中进士,官湖州提刑司干官。郑克认为,五代和凝、和父子的《疑狱集》写得不够详备,于是便采摭旧文,写成《折狱龟鉴》一书作为补充。
二卷。清郭程先撰。郭程先字雪斋,河南辉县人。咸丰十年(1860)进士。历主河间瀛洲书院、涉县清漳书院、山左清阳书院、平山天柱书院讲席。此书为义理派易学著作。以讲授义理为主,从不对经文进行逐章逐句注释。
一卷。清不著撰人名氏,排印本旧题信天翁撰。信天翁真实姓名未详。《顺治丁酉北闱大狱纪略》记顺治十四年(1657)顺天乡试科场舞弊大狱。清初科场仍沿明季积习,贿赂关节,恬不为怪。是年乡试,考生两千余人,中
十卷。清袁钧(约为乾隆间人)撰。袁钧字秉园,号陶轩,一号西庐。鄞县(今浙江宁波)人。袁钧生有异禀,七岁能诗,其诗被秀水郑虎文所赞赏,后收为徒。二十补县学生员,三十五试擢高等食廪饩,旋受知于学使仪征阮元
不著撰人名氏。按,《隋书·经籍志》列字书之目凡三:一曰《古今字书》十卷,二曰《字书》三卷,三曰《字书》十卷,均未言何时何人所撰,原书早已亡佚,无从可考。惟于群籍所引尚可略见端倪,但三者亦无法区分,清与
见《三因极一病证方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