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笔精》。
四卷。清陈仅撰。陈仅,浙江鄞县人。嘉庆举人。道光十五年(1835)任陕西紫阳县知县,十九年七月调安康。是书卷一为捕蝗八论(论化生之始、至论捕获之利),卷二为捕蝗十宜(自宜广张告示至宜不分畛域),卷三为
二卷。清周春(1729-1815)撰。周春字芚兮,号松霭,晚号黍谷居士,浙江海宁人。乾隆十九年(1754)进士,官广西岑溪知县,以亲丧去官。嘉庆十五年(1810),重赴鹿鸣。博学好古,所居插架环列,卧
三十四卷。清周象明撰。象明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字悬著,太仓(今属江苏省)人,康熙十一年举人。除此书外,还著有《事物考辨》、《尚友编》、《苏松田赋备考》等。此书包括《易》、《书》、《诗》、《春秋》、《三
五卷。清姜兆锡(详见《周易本义述蕴》)。是书据世传《孔丛子》,删去《连丛子》上下篇,又删去《小尔雅》、《诘墨》二篇,以记孔氏言行者编为五卷,每条之下,略仿诗序之例,注曰“此言,某义也”,故谓之正义。其
不分卷。清王金城(生卒年不详)撰。金城四川巴县人,时当光绪间。此书分上下两编:上篇根据《说文自序》所举转注之例,述其本义及与诸书分界,并将转注字一一胪列出来,以为标准;下篇据曹仁虎《转注古义考》对诸家
一卷。清代洪亮吉(1746-1809)撰。洪亮吉初名礼吉,字君直,一字稚存,号北江。阳湖(今江苏武进县)人。清代文学家,经学家,乾隆六十年(1759)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充国史馆编纂官。嘉庆三年(17
十卷。五代后蜀赵崇祚编。赵崇祚字宏基,生卒年不详,事孟昶为卫尉少卿,而不详其里贯。《十国春秋》已无传。蜀有赵崇韬,为中书令廷隐之子,赵崇祚疑即其兄弟行。词体变自唐,而盛行于五代。自宋以后,体制益繁,选
见《说唐演义全传》。
十卷。明张良知撰。张良知,字幼养,山西安邑(运城)人。举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以南京户部员外郎,监督收放粮斛。时撰是书。其卷一为典制、卷二为部使、卷三为公署、卷四为经赋、卷五为仓库、卷六为官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