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卷。明王廷相(1474-1544)撰。王廷相字子衡,号浚川,仪封(今河南兰考)人。弘治进士,官至兵部尚书。王廷相博学好议论,对哲学、自然科学较有研究。平生有关哲学著作颇丰,代表作有《雅述》、《慎言》
八卷。清陈道(公元1707年-1760年)撰。陈道,字绍洙,号凝斋,江西新城人。乾隆戊辰(1748)进士。著有《凝斋遗集》。是集凡八卷,集为其子陈守城等所刊,文六卷、诗二卷。其文多讲学之作,学究气甚浓
一卷。清张沐撰。沐字仲诚,号起庵。河南上蔡(今河南上蔡)人。顺治十五年(1658)进士。官至内黄县知县。著有《图书秘典溯流》、《史学钞》、《一隅解》、《道一录》、《学道六书》等。以大学古本通属经为一篇
三卷。南朝宋刘义庆(403-444)撰,字不详,彭城(今江苏徐州)人,宋武帝刘裕之侄,袭封临川王,历任秘书监、尚书左仆射、中书令、荆州刺史等职,位终南充州刺史。义庆虽权势显赫,但《宋书》本传说他性简素
十卷。宋毛滂(1055左右-1120左右)撰。毛滂,字泽民,衢州江山(今浙江江山县)人。官至祠部员外郎,知秀州。因其曾知武康县,县有东堂,因此以其为集名。元祐中,苏轼守杭州,滂为法曹,官期满,至富阳,
①十二卷,首一卷,末一卷,清刘显功纂修。刘显功,字允公,汉军镶黄旗人,荫生,康熙三十四年(1695)官宜都知县。宜都县志创始于明成化间教谕赵友,续修于万历二十二年(1594)知县经世文,其书已久不传。
见《金丹大要》。
六卷。清张矩撰。矩字濂方,巴陵(今湖南岳阳县)人,乾隆时举人,官至耒阳训导。此书以朱子本义为宗,后列其解,若本义无注则本程传及诸儒论说为解,其义必与本义相符。今存嘉庆二十一年(1816)刊本。
一卷。清胡廷绶撰。胡廷绶字翌屏,安徽绩溪人,生卒年不详。按照《今文尚书》欧阳说,人的五脏(藏)肝为木,心为火,脾为土,肺为金,肾为水;《古文尚书》说则认为,脾为木,肺为火,心为土,肝为金,肾为水。许慎
不分卷。明高世儒、高世学、高世宁编,三人俱明末高攀龙之子。此书记其父事迹。首为崇祯元年诰命及三年谕祭文,以下依次为礼部祭文,祭品清单、工部发给造坟工料价目、国史本传、小传、遗墨、文震孟等人跋、朱国桢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