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卷。明陈与郊(生卒年不详)撰。陈与郊著有《檀弓集注》。本书分二十部,有的部又分若干子目,有的不分子目。各部先列浦南金《修辞指南》原文。列增续的部分于后。每类所增补的内容也不过十数条,又不注明其出典
一卷,附一卷。清戴燮元撰。燮元,清末江苏丹徒人,咸丰九年(1859)举人。该书记其父戴肇辰生平。肇辰,字友梅,历官山东登州、济南、广东廉州、琼州、广州等地知府。任官山东时,曾与捻军作战,保卫登州城;任
八卷。明张纳陛撰。纳陛字以登,号文石,江苏宜兴人。万历十七年(1589)进士,官至礼部主事,详情附见《明史·顾允成传》。该书只解上下经,每卦都注明互体,却并不怎么阐发互体之义。如解“亢龙有悔”,取邹德
一卷。原题沧州樵叟撰。《四库提要》云其与《绍兴正论》出于一人之手,今人李裕民已考其不确(《四库提要订误》卷二)。原序称“淳祐乙已”,则书成于宋理宗淳祐五年(12450。本书记载宋宁宗时庆元党禁事件,从
五卷。明何通撰。何通字不违,松江(今上海松江县)人。生卒年与事迹不详。此书成于万历年间。取历代名人各为刻一私印,又略附小传于后。秦十九人,西汉二百二十一人,东汉二百零六人,蜀十八人,吴七人,魏二十八人
六卷。明陈钜昌辑刻,董其昌书。此帖为陈氏辑刻四种董书之一。明代以来,汇刻董氏书迹者日益增多,但往往失于鉴别,使得真伪共存一体。而陈氏与董其昌为姻亲,且所选刻书帖皆经董其昌加以鉴定,所以除董氏自刻本外,
见《尚书全解》。
一卷。佚名撰,明洪武二十八年(1395)礼部所修。明洪武时官书。此志分宫阙、城门、山川、坛庙、官署、学校、寺观、桥梁、街市、楼馆、仓库、厩牧、园圃十三类。为图六:京城山川、大祀坛、山川坛、庙宇、寺观,
八卷。清王宗涑撰。宗涑字倬甫,嘉定(今上海嘉定县)人。博览群籍,深通小学,著有《声系图说》、《周五礼考辨》、《说文笺疏》等书。王氏自跋称:“乘车之图,多刻于碑石,初未有说。其图而兼说者,惟宋聂氏(崇义
无卷数。清王崧撰。王崧字伯高,号乐山,云南浪穹人。嘉庆进士,曾官山西武乡县知县。作者认为唐以前说易诸家所言河图洛书多为空言立说,毫无根据,而宋儒作河图二式,并列于经传,但不知从何处所得。此书据《东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