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公处分则例
四卷。不著编辑人名氏,也无著成年月。根据书的内容,可以断定为道光时所修。其卷一为公式,卷二为选举、考劾、限期、封荫、文移、营私、仓库、俸饷、户口、恤赏承催解支、灾赈、本章,卷三为祀典、仪式、印信、考试、军政、营伍、禁卫、军器、火禁、缉捕、杂犯,卷四为缉逃、旷职、服色、营造、审断、刑狱、赌博、犯赃、窃盗各类。是书专载对王公国戚的的处分则例,还包括了道光前的一些谕旨,可供参考。有官刊本。
四卷。不著编辑人名氏,也无著成年月。根据书的内容,可以断定为道光时所修。其卷一为公式,卷二为选举、考劾、限期、封荫、文移、营私、仓库、俸饷、户口、恤赏承催解支、灾赈、本章,卷三为祀典、仪式、印信、考试、军政、营伍、禁卫、军器、火禁、缉捕、杂犯,卷四为缉逃、旷职、服色、营造、审断、刑狱、赌博、犯赃、窃盗各类。是书专载对王公国戚的的处分则例,还包括了道光前的一些谕旨,可供参考。有官刊本。
一卷。撰者不详。该书记明崇祯十七年(1644年)三月十九日之变。凡分目为七:一死难姓名,二刑辱姓名,三囚辱姓名,四潜身姓名,五叛逆奸臣姓名,六受官职姓名,七诛戮姓名。书中内容与陈邦策《国变录》大致相同
八卷。清那清安撰。那清安字慎修,号竹汀。姓叶赫那喇氏,满洲正白旗人。嘉庆十年(1805)乙丑科三甲第二十一名进士,授户部主事,洊陛詹事府詹事,内阁学士,副都统,翰林院掌院学士,礼部、刑部、工部侍郎,都
二十三卷、续抄二十五卷、三抄二十九卷、四抄二十九卷。清俞樾(见《诸子平议》)撰。此书是一部杂纂之作,共一百零六卷。因俞樾之妻姚夫人居室名为茶香室,俞樾为纪念夫人,以书自娱而撰此书,特命名为《茶香室丛抄
二十回。原刻本不题撰人,有天花藏主人序,观其内容实为作者自序。后来刊本有题“荑秋散人”、“荑狄散人”、“荻岸散人”、“夷荻山人”者。清代有人认为作者是康熙年间秀水(今浙江嘉兴)人张匀或张劭,但证据不足
六卷。清张汝捷撰。张汝捷桂阳人。生卒年不详。此书为作者穷一生精力研究周易的成果。书中只取晋王弼、宋程子、明来知德三家易注,增补其义,但对他们的优缺点没有阐发。故论者认为此书“虽所补不无繁而可删,华而寡
八卷。清陈毅撰。陈毅,字古渔,江苏江宁县(今南京)人。摄山,位上元(今南京市)县治的东北,由太平门往姚坊门到山顶约四十五里路。摄山是钟阜支脉,高一百三十丈,宽四十里,临大江南岸,多产草药,可以摄生,故
二卷。清张大镛(1770- 1838)自撰。大镛字声之,号鹿樵。江苏昭文(今常熟)人。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举人,曾任内阁中书、内阁侍读、山西河东道等职。工书画,著有《河东从政录》、《师善录》、《
四卷。清万宝汇其伯父万德新、其父万永锡之书。万宝字一楼。官榆林兵备道,时道光二十九年(1849),刻石置于西安碑林,欲使其广为流传。万德新字考严,书一卷;万永锡字尔亭,书三卷。二人同学张得天之体。张得
二卷。清韩菼(1637-1704)撰。韩菼字元少,别字慕庐,江苏长州(今江苏苏州市)人。韩菼康熙时殿试第一,官至礼部尚书,著有《怀堂集》。《江阴城守记》记述顺治元年(1644)江阴士民闻令剃发,聚义抗
三卷。原题娄东梅村野史撰。《鹿樵纪闻》记南明福王、唐王、鲁王、桂王诸事以及李自成、张献忠农民起义等节。卷上记福王、史可法、黄得功、高杰等事迹,及嘉定之屠、马阮始末等。卷中记唐王、鲁王、郑成功、张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