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肃奏草
二十三卷。明王锡爵撰。王锡爵(1534-1610),字元驭,号荆石,太仓(今属江苏)人。嘉靖四十一年会试第一,授编修官。万历五年(1577)以詹事掌翰林院,进礼部右侍郎,因触怒内阁首辅张居正,辞官不出。十二年,拜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参预机务。上疏请禁谄谀,戒虚浮,节侈靡,辟横议,简工作。二十一年担任首辅,后因为言官所劾,辞官,著有《王文肃文集》。《王文肃奏草》乃其纶扉进御之词,从万历十三年至三十八年,按年月先后编次。该集由其子王衡所辑,其孙王时敏刊行。
二十三卷。明王锡爵撰。王锡爵(1534-1610),字元驭,号荆石,太仓(今属江苏)人。嘉靖四十一年会试第一,授编修官。万历五年(1577)以詹事掌翰林院,进礼部右侍郎,因触怒内阁首辅张居正,辞官不出。十二年,拜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参预机务。上疏请禁谄谀,戒虚浮,节侈靡,辟横议,简工作。二十一年担任首辅,后因为言官所劾,辞官,著有《王文肃文集》。《王文肃奏草》乃其纶扉进御之词,从万历十三年至三十八年,按年月先后编次。该集由其子王衡所辑,其孙王时敏刊行。
一卷改并一卷,记存一卷,补许一卷。清龚橙撰。龚橙生平著述,参见《六典》。是书之大意为,许慎因《说文解字》文字未定,未奏上,患病后才使其子许冲续成上奏朝廷,“凡分五百四十部,首一终亥,据形系联,补说形义
二十二卷。清陆师纂修。陆师,字麟度,浙江归安(今浙江吴兴县)人。康熙四十年进士,授知河南新安县,五十六年补知仪征县,后迁至广西道御使,六十一年卒。著有《巢云书屋》、《采碧山堂》、《玉屏山樵》等集。陆氏
六卷。清沈寅、朱昆补辑。沈寅、朱昆,皆清乾隆间人,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杜工部诗史集》曾“搜裒中外书凡九十九卷,除其重复,定取千四百五篇”,“起太平时,终湖南所作,视居行之次与岁时先后,分十八卷;又别
一卷。清陶鸿庆(生卒年不详)撰。《读商君书杂记》是陶鸿庆《读诸子札记》中的第十三种书。在该书中陶鸿庆纠正了《商子》一书中的一些错误,看法独到可信。但有时也转引一些他人论述,往往陷于一己之见。《续四库全
十一卷。清廖平(详见《四益易说》)撰。廖平是清末的经学大师,一生经学主张凡六变。在光绪十年(1884)前后,著《穀梁春秋内外编》共三十七种、五十卷。其中内编书一种,即《穀梁春秋经传古义疏》十一卷;外编
一卷。清怀圃居士辑。作者生卒年及姓氏、里贯、事迹皆不详。该书专记钱谦益宠姬柳如是逸事。现有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刊本、文字同盟社排印本。
一卷。清马国翰辑。全书共计二十三条,另有注一条,又有附录注一条。与乔松年辑《汎引诗纬》一卷相比,马国翰辑《诗纬》多辑录了十六条。其中属于开元占经者计有十六条,这是乔松年所尽力搜求而终于未能得到的部分。
一卷。旧题为宋刘筠撰。《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今考其文,即册府元龟刑法一门之总叙也。”可见,《刑法叙略》并非刘筠之作,而是由官府颁行的刑法的总论。《刑法叙略》曾载入曹溶的《学海类编》中,《四库全书》
一册。不分卷。清王伊(?-1908)撰。王伊,字聘三,号影石,江苏常熟人。诸生。其人勤学励行,淡于名利;为诗文苦心锤炼,绝不苟作。本书系作者生前手订,卒后门人徐凤标印行;所载分体不分卷。其生前友善俞钟
十卷。清孔毓琼(约1675前后在世)撰。毓琼字钟英。江西新城人。生卒年均不详。曾学于魏禧,其他事迹不详。著有《孔钟英集》。此集共十卷。据集前魏禧序称,“其学古于世所不学之目。”故文颇有“健气”,而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