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三国魏王肃撰,清马国翰辑。《隋书·经籍志》著录《毛诗义驳》八卷,《新唐书·艺文志》著录《毛诗杂义驳》八卷,均已佚。马国翰序云:“王肃注《毛诗》以《郑笺》有不合于毛者,因复为此书。曰《义驳》者,驳
一卷。本书为南宋绍兴十八年(1148)进士题名录,共330人。卷首载前一年(绍兴十七年)御笔手诏,次载策问及执事官名,又次载进士榜名,再次载诸进士字号、乡贯、亲属等。宋代同年小录多不传,惟宝祐四年(1
不分卷。明许光祚(约1619年前后在世)撰。许光祚,字灵长,陕西人。生卒年及生平均不详。此集刻于万历四十年(1612)。其诗格平易,刊本不分卷数,而各体之首必题曰初集,似未意之本。四库已存目。
三卷。元朱震亨(详见《格致余论》)撰。此书为朱震亨晚年所作,当时未及刊行,后经明天启间义乌令吴尚默令医官丁承祖校刊印行。上卷载论八篇,证治六十七种;中卷载论三篇,证治四十九种;下卷有论二篇,证治三十二
旧题左丘明(生卒不详)撰。此书亦称《左氏春秋》、《春秋内传》,简称《左传》。西汉刘向、刘歆父子,东汉桓谭、班固皆认为此书为左丘明所撰,左丘明乃孔子弟子。魏晋诸儒对此均无异议。唐啖助、赵匡始提出《左传》
六十三卷。北宋末南宋初江少虞(生卒年不详)撰。参见《事实类苑》。
十二卷。清刘曾璇撰。曾璇字荫渠,盐山(今河北盐山)人,官定州学正、泰安县知县。作者认为,读《春秋》之法,应发明书法,比事见义,兼采《左传》、《公羊传》、《穀梁传》及胡安国《春秋传》诸家之说,以及清代学
十卷。不题撰人,成书于明代。公案小说,讲述北宋清官包拯的断案故事。包拯曾任龙图阁直学士,人称包龙图,故此书题《龙图公案》,又俗称《包公案》。考书中故事,除卷五《割牛舌》一则见于《宋史》、可证为包拯断案
一卷。清末沈家本(约1840-1913)撰。家本字子惇,号寄簃,光绪九年(1883)进士,官至资政院副总裁,此书原题为《周官书名考古偶纂》。书前有自记,称“偶阅郎兆玉《周官古文奇字》一篇,颇多舛错,因
二卷。《宝双璠玙斋诗词钞》二卷。清杨世谦(1871-1895)、杨霖(1870-1920)合撰。杨世谦,一字怡堂,陕西醴泉(今礼泉)人;杨霖,字仲长,广西马平(今广平县北)人,长期充任清廷封疆大吏的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