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萧县志
十八卷,首一卷。顾景濂、段广瀛纂修。顾景濂,清同治末年知萧山县事。此志乃嘉庆潘熔志之续纂,卷数同于前志,然次第详略则多不同。卷一县境图;卷二至卷三职官年表上下;卷四至十七为志十:疆域、河渠、田赋、营建、学校、兵防、循政、人物、列女、艺文;卷十八杂录。此志取前志之散目,排次先后而作十志,然接续之际多加识别,乃续志之佳者。有清同治十三年(1874)修、清光绪元年(1875)刻本。
十八卷,首一卷。顾景濂、段广瀛纂修。顾景濂,清同治末年知萧山县事。此志乃嘉庆潘熔志之续纂,卷数同于前志,然次第详略则多不同。卷一县境图;卷二至卷三职官年表上下;卷四至十七为志十:疆域、河渠、田赋、营建、学校、兵防、循政、人物、列女、艺文;卷十八杂录。此志取前志之散目,排次先后而作十志,然接续之际多加识别,乃续志之佳者。有清同治十三年(1874)修、清光绪元年(1875)刻本。
一卷。清曾国藩(1811-1872)撰。国藩原名子城,字伯涵,号涤生。湖南湘乡县(今湖南省湘乡市)人。一生标榜程朱理学,善文章,有《曾文正公全集》。其传见于《清史稿》诸书。是书是曾国藩读《仪礼》笔记。
一卷。明梁兰撰。梁兰,字庭秀,又字不移,江西泰和人,生卒年不详。梁兰是右赞善梁潜之父。田居不仕,布衣终身,常与故人寻山水之乐,饮酒赋诗,并于邑西柳溪上辟畦蔬,杂植花竹,筑室其中,逍遥自得,梁兰以畦乐自
一卷。三国吴徐整撰,清王谟辑。徐整,字文操,豫章(今江西南昌市)人,官太常卿。《隋书·经籍志》著录《毛诗谱》三卷,早佚,《新唐书·艺文志》不载。是篇从陆德明《经典释文·序》钞录出一条,述《毛诗》世次。
十三卷。宋钱时(详见《融堂书解》)撰。包括《论语》、《孝经》、《大学》、《中庸》,均先列经文,略加音训,再诠释其大旨于后。其中《孝经》用古文,《大学》只分为六章而不分经传,又舍《孟子》而取《孝经》,与
十五卷。明茅瓒(约1551年前后在世)撰。茅瓒,字见沧,钱塘(今浙江杭州市)人。生卒年不详。嘉靖十七年(1538)举进士第一。官至吏部左侍郎。著有《见沧定集》。是集为其门人赵应元所编,其子藉吉校刊。凡
一卷。清刘光蕡撰。刘光蕡治经,喜欢以古证今,只要能伸其政论,就不必求得合乎经旨。他在卷首“自序”中说:“泰西宪法精理,《尚书》二十八篇已阐之,而《立政》一篇,尤重用法,克知灼见以任人,博采庶言以为法。
不分卷。明王业(约1644年前后在世)撰。王业,字蔚上,号冠九,其里贯未详。明末曾为诸生。吴楚材序称其所著有《五经释义》、《性理约言》及文集八卷。此书仅杂文数十首,不分卷数。其史论诸篇,大抵为明季秕政
见《洪范皇极内篇》。
四卷。清苏惇元撰。苏惇元生卒年及生平未详,安徽桐城县人。“四礼”指冠、婚、丧、祭,“从宜”即顺从今俗、因时制宜。作者做法是:乡俗不违古礼的地方就采用,乡俗违背古礼处就予以辨正,且所定仪节力求简单易行,
一卷。清乔大凯(详见《周易观澜》)撰。本书是大凯笔记,内容多为辩论词句,但甚为拘泥,缺乏变通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