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疏
见苏辙《道德经解》。
见苏辙《道德经解》。
一卷。清江永(详见《周礼疑义举要》)撰。本书考订朱熹家世。取朱熹年谱旧本重新删订,各附考证,则以婺源子孙承袭博士支派结束。后附天宁寺会讲辩一篇,专论《学会录》所载庆元二年(1196)朱熹赴新安天宁寺会
一卷。清杨锡观撰。参见《六书辨通》。是书系考辨八分书体之作。关于八分,历代众说纷纭,言人人殊。杨氏辨之曰:“八分即汉隶,今楷之别名尔。”“汉之隶皆可谓分,其从篆体者,即八分是篆二分是隶也;其与正楷无异
不炼金丹不坐禅,不为商贾不耕田;闲来写就青山卖,不使人间造孽钱。
十一种,二十一卷,附录二卷。民国罗振玉(已著录)编。十一种为《西陲石刻录》一卷后录一卷、《吴中冢墓遗文》一卷、《芒洛冢墓遗文》三卷续三卷补一卷、《广陵冢墓遗文》一卷附一卷、《昭陵碑录》三卷附录一卷补一
四卷。清代迮鹤寿撰。迮鹤寿,江苏吴江人,道光六年(1826)进士,官至池州府教授。翼氏指翼奉,汉元帝时人,能推阴阳言灾异。齐诗自辕固生传夏侯始昌,始昌再传翼奉。据《汉书》本传载,翼奉曾上奏称,学齐诗《
十二卷。清陆陇其撰。陇其事详《四书讲义困勉录》条。此书是陇其在灵寿(古松阳地)为官时与诸生讲论《四书》的讲义,分《大学》一卷,《中庸》二卷,《论语》七卷,《孟子》二卷,于有心得处立言,并不逐节讲论。陇
不分卷。懿畜后编不分卷。明黄道周撰,无序例。前编自汉至宋取诸葛亮、魏征等十二人为传,后编取明朝杨士奇、李贤、彭时等四十余人为传。庄起俦撰《道周年谱》称曰:“二编皆总厥大义,或详或略,非复史臣之所能到。
见《思陵翰墨志》。
一卷。元吾丘衍(生平详见《周秦刻石释音》)撰。此书为篆刻印章技法之书。首列三十五举,详论书体正变及篆写摹刻之法,次为合用文籍品目,一是小篆品,二是钟鼎品,三是古文品,四是碑刻品,五是器品,六是辨谬品,
二卷。清吴照(1755-1811)撰。吴照字照南,号青芝山人,南城(今属江西)人。乾隆间拔贡,官教谕。著作尚有《说文字原考略》、《老子说略》等。吴氏认为,求古人制字之意,必求之《说文》;而偏旁之意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