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史证类大全本草
见大观本草条。
见大观本草条。
【介绍】:清代人。字则震,一字省斋。福建闽侯人,康熙年间进士,曾任编修等官职,后被诬下狱,遭贬,十余年释还;雍正初年又因故被谴,后卒于戍所。曾主持编修《古今图书集成》等书。
又名刺痧法。主治实热痧毒深入血肉中,有青筋、紫筋现于肘弯、腿弯者。用消毒三棱针于曲池、委中直刺或斜刺,放出紫黑血,使痧毒有所泄,然后根据痧症用药。若未现痧筋者,可用手蘸水拍之即现。余如手足十指尖或指背
夺,耗损。指气血津液严重耗损,元气不支,禁用泻法的五种情况。《灵枢·五禁》:“形肉已夺,是一夺也;大夺血之后,是二夺也;大汗出之后,是三夺也;大泄之后,是四夺也:新产及大血之后,是五夺也。此皆不可泻。
见《浙江天目山药用植物志》。为莽草之别名,详该条。
见《本草品汇精要》。为炉甘石之简称,详该条。
见鼠疫约编条。
①见《四川中药志》。为水八角之别名。②见《四川中药志》。为草血竭之别名。③见《分类草药性》。为红白二丸之别名。各详该条。
即心气实。《灵枢·本神》:“心气虚则悲,实则笑不休。”参见心气盛条。
书名。清·黄元御撰注。13卷。成书于1755年。本书将《素问》的主要内容分为养生、脏象、脉法、经络、孔穴、病论、治论、刺法、雷公问、运气十类,重予编次,并通过调整各篇文字将原散佚的《刺法论》和《本病论
医疗器械名称。宋·沈括《梦溪笔谈》卷十三:“世人以竹木牙骨之类为叫子,置人喉中吹之能作人言谓之颡叫子。尝有病瘖者,为人所苦,烦冤无以自言,听讼者试取叫子,令颡之作声如傀儡子,粗能辨其一二,其冤获申,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