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医院院判
元、明、清代医官职称。明、清两代,院判的职位仅次于院使。元代于1322年(至治二年)设院判2人,官阶正五品。
元、明、清代医官职称。明、清两代,院判的职位仅次于院使。元代于1322年(至治二年)设院判2人,官阶正五品。
书名。4卷。日本·吉益为则撰于1773年。本书集录汉以前38种中国古书中有关论医的内容,并加以评述。解放后有排印本。
见《陕西中草药》。为鸡血七之别名,详该条。
自汗证之一。见《医学入门》卷四。《证治汇补·汗病》:“痰证自汗,头眩呕逆,胸满吐痰。”治宜和胃化痰,用抚芎汤、理气降痰汤,兼脾气虚弱者,宜理中降痰汤。参见自汗条。
即肾阳。详该条。
骨名。即胸骨。详该条。
见《广西本草选编》。为狗肝菜之别名,详该条。
见萧步丹《岭南采药录》。即三丫苦,详该条。
见《幼科发挥》。即盘肠气痛。见该条。
病名。即伤食泻。何惠川《文堂集验方·泄泻》:“食积泻,或胀或痛,痛甚而泻,泻后痛减,得食又痛,粪色白者是。”详伤食泻条。
【介绍】:即真德秀。见该条。